蓝台中初选又生波折! 党中央说3月底做内参民调 遭江启臣打脸
▲江启臣、杨琼璎。(合成图/记者李毓康摄)
记者崔至云/台北报导
国民党台中市长提名见曙光,国民党今(6日)对此进行协调,立法院副院长江启臣、蓝委杨琼璎达成共识,将由党中央办理内参全民调决定提名人选,民调拟将于3月25日至3月31日期间进行,并由党中央、江启臣及杨琼璎,各推荐一间共三间民调机构共同执行全民调。但江启臣对此不满表示,党中央违背协议事项,亦未向他确认,公开民调时间恐受外力介入,致结果失真,「党中央发布讯息竟与协议事项有违,请立即对外说明并澄清,以正视听」。
关于蓝营台中市长提名一事,国民党表示,经过充份沟通和说明后,二位有意参选同志皆已签署;未来根据协议事项,中央提名协调小组将尽速邀集二位有意参选同志挑定三家民调机构和档期,拟于3月底前的最后一周(3/25至3/31)完成民意调查作业。
根据中央提名协调小组台中市市长候选人提名协议事项显示,一、本党台中市市长候选人之提名以民意调查结果为提名依据,民意调查结果数据不公开宣怖,只公布胜选同志。
二、有关本项民意调查执行相关事项如下:(一)同意于民国115年3月底前就本党核定之民意调查机构中选择三家委任执行,民意调查机构由有意参选同志每位各指定一家及由两位参选同志共同推荐一家。(二)同意不对外公布执行民意调查时间、机构等相关事项。(三)同意依据本党现行提名机制,依「政党对比」(85%)与「党内互比」(15%)之总和计算,以成绩最高者为提名人选。
不过,对于党中央的声明,江启臣表示,他基于尊重党中央,于第一时间收到中央提名协调小组台中市市长候选人提名协议事项,即行签署同意并回传党中央,然党中央发布媒体讯息之文字「拟于3月底前的最后一周(3/25至3/31)完成民意调查作业。」,已明显违背双方签署之协议事项第2项第2款「同意不对外公布执行民意调查时间、机构等相关事项」。
针对杨琼璎所发布之新闻稿提到,「….经协调确认,将由党中央办理内参全民调决定提名人选,民调拟将于3月25日至3月31日期间进行…」,江启臣表示,他除于1月16日双方及党中央出席协调外,之后从未参与任何协调会议,党中央亦未向他确认,当然无所谓「同意民调拟将于3月25日至3月31日期间进行」,更无所谓共识,否则即与协议有违,不容混淆,故特此澄清,并请党中央对外公开说明。
江启臣说,此无疑为对外公开民调时间,让民意调查受到外力介入,致民调结果失真。党中央发布之讯息竟与协议事项有违,请党中央立即对外说明并澄清,以正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