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提扩大「艰苦人条款」 中低收入户免收丧葬费用

国民党立法院党团首席副书记长王鸿薇、国民党立委张嘉郡、丁学忠、许宇甄、罗廷玮等人,今召开记者会呼吁扩大殡葬管理条例中的艰苦人条款。(张嘉郡提供)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排审俗称「艰苦人条款」的《殡葬管理条例》第21条之1修正条文草案,国民党立委张嘉郡强调,现行殡葬管理条例中的艰苦人条款,已保障低收入户可以免费使用公立火化场、纳骨塔,同是弱势家庭的中低收入户却被排除,她已提案修法,扩大艰苦人条款补助范围,纳入中低收入户。

「艰苦人条款」是指低收入户往生后,可免费使用公立殡葬设施火化及纳骨塔,根据最新统计数字,目前低收入户达14.4万户、共27.7万人,蓝委提案修法,希望将适用范围扩大至中低收入户,新增户数约10.7万户、共28.6万人。

张嘉郡指出,低收入户与中低收入户都是依「社会救助法」提供扶助救济的对象,在非六都低收入户为每人1万4230元,中低收入户为2万1345元,这都远低于明年最低工资2万8590元,也代表这些艰困家庭很可能都是弱势家庭。

张嘉郡强调,生、老、病、死是每个人几乎都会面对的生命历程,可以达到「生有所养、老有所终、死有所送」,这是一个安乐进步社会的象征,希望殡葬管理条例第21条之1能再纳入中低收入户。

「很多人没办法想像,社会上很多角落,拿不出办丧事的钱。」张嘉郡表示,基层很多弱势家庭面对突来的丧葬变故,仅4万元的丧葬费用都可能造成极大的负担,要让离世亲人有尊严地走完人生的最后一哩路,都可能是一种奢望。

国民党立委许宇甄表示,艰苦人条款在107年施行后,让低收入户不用再为办理身后事担心,但中低收入户的收入也没有比低收入户多多少,急需帮助,目前仅云林县、台中市主动将中低收入户纳入免收丧葬费用,全国对于弱势保障略显不足呼吁朝野支持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