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委批消防署 开特权帮总统领养搜救犬
蔡英文总统认养退役搜救犬「乐乐」引发争议,国民党立委鲁明哲抓包消防署为了让总统能顺利领养,特别修了「乐乐条款」,把领养的规则给改了,「吃铜吃铁一条狗都不放过」,消防署长陈文龙解释,修改理由是考量之前领养过程有些状况,还有农委会相关检疫规则调整,他们配合修正。
鲁明哲指出,原本的搜救犬领养规范,规定是先全民公告认养,接着再申请评估,且条件也是训犬人员优先,去年却被修改成「特定人士优先」,才申请评估,最后没有申领的话才公告全民,而所谓特定人士,除了具领犬员身份、消防署人员之外,还增加一个「对推广搜救犬形象有助益人士」,显然是在为人量身修法。
鲁明哲也列出时间点的巧妙,去年12月,消防署先通知蔡总统领养,12月11日办理乐乐的除役手续,突然12月29日就修订「乐乐条款」,接着不到一个月时间,就完成审计部核备跟受理领养申请,今年2月5日就完成领养手续。
鲁并指出,手续办好后,10天就把乐乐送到蔡总统家,但如果看其他案例,去年有被领养的五只搜救犬,最快14天,最慢的花两个月后才送到领养饲主手上,「你说都没特权,我很难相信」,鲁并痛批,去年底今年初这段期间,是部桃疫情爆发的时机,国人都在忙着防疫,「你们在忙什么!」
鲁明哲也指出,从2016年开始,总共有17只除役或淘汰的搜救犬供人认养,有166人来申请要领养,显示这在民间是很夯的,消防署修这个「乐乐条款」,突然变成不先公告了,反而变成「特定人」优先,他怀疑总统不可能去下令做这事,是不是消防署有人在揣摩上意,才做这些事,他觉得实在太离谱,莫名其妙。
陈文龙则再澄清,乐乐原本是一名李先生于2013年捐的,所以乐乐除役之前,有先问过李先生,不是先找总统。鲁则反呛,去年以前的规定都是要求认养一定要本人亲自办手续,就是要看看饲主是否合乎规定,去年底修改规定后就变成不用本人亲自办理,「全国只有一个人会觉得自己亲自去办理会没面子(指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