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委提案 大法官判决门槛改为2/3同意
宪法法庭无视8成民意反废死,针对死刑释宪案做出合宪判决,限缩适用范围,被批实质废死。图为新北市江子翠喋血悲剧十周年悼念暨反废死音乐会。(本报资料照片)
宪法法庭20日判决死刑有条件合宪,不过,大法官也订出多个标准让死刑更难定谳。国民党主席朱立伦痛批,大法官绝不能是意识形态的守护者,否则国会一定不会让人事案过关。为避免少数大法官就能做成影响社会的判决,国民党立委翁晓玲加码修法,提高大法官判决门槛,从现有总额过半数同意,改成3分之2以上同意,并希望在10月31日前通过,如果不行,至少也要在这会期通过。
翁晓玲继上会期提案修订《宪法诉讼法》,新增明订大法官现有总额依照「宪法增修条文」规定为15名后,确保能涵盖多元观点与意见,避免削弱裁判多元性、公正性、专业性和公信力,并恐在大法官因回避、出缺等情形不足15人情形下,由3、4名大法官就作成判决情形,本会期加码提案修订该法第30条及第43条。
依照现行规定,大法官作成判决或暂时处分时,需现有总额3分之2以上大法官参与评议,并得到现有总额过半数同意。翁晓玲提出版本则比照过去《大审法》,把大法官2分之1的同意门槛提高到3分之2。也就是说,若翁提出的修正案都通过,未来需要至少10名大法官参与评议,并有至少7名同意才能做成判决。
翁晓玲表示,宪法的判决涉及人民基本权利,也涉及到国家重要机关、组织制度的变革,如果少数大法官就能够做成这么重要的宪法解释,她认为并不能够真的反映多元意见,而提高表决门槛,代表大家是共同做成解释,比较具有高度的民主正当性。
若修法通过,且总统府提名的7名大法官人选又被立法院封杀的话,剩下的8名大法官将不符现有总额3分之2以上参与评议的规定,将暂时无法进行审理。
国民党立委洪孟楷批评,大法官的说明令民众感到遗憾与困惑,说穿了就是「八大关卡、文字游戏、实质废死、不是进步」,设下一审至三审法官须全部一致判决且情节严重才能判处死刑的条件,让大法官已经不只是宪法的守护者,更逾越自身权限,把自己当成立法者。
中广前董事长赵少康痛斥,大法官用下三滥的手法偷渡废死,可恶至极,不但以后不会有死刑的宣判,连以前的37名死刑犯都可以请求非常上诉,大玩文字游戏,达到实质废死目的,请问大法官跟诈骗集团有什么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