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營修憲將癱瘓憲法法庭? 前大法官黃虹霞:沒想到有這樣的提案
前大法官黄虹霞(左)今上媒体人黄光芹直播节目,探讨蓝营拟修宪法诉讼法,是否会瘫痪宪法法庭?图/取自汇流新闻网 YouTube
前大法官黄虹霞今上媒体人黄光芹直播节目,探讨蓝营拟修宪法诉讼法,是否会瘫痪宪法法庭?她是前总统马英九所提名的大法官,也是唯一卸任大法官而从事律师行业的人,70岁的她首次参加游行,即参加11月16日的「守护宪法游行」,她说「根本没有想到会有这样的(翁晓玲)提案」,为何现在需要修法?修法后会瘫痪宪法法庭是事实。
国民党立委翁晓玲提宪法诉讼法第4条、第30条、第43条及第95条修正案,将宪法诉讼法作成判决及裁定的计算大法官人数规定,由现有总额修正为法定总额,并将宪法裁判作成门槛提高法定总额的2/3。若修正后,宪法裁判至少须有10名以上大法官参与,且须有至少10名以上的大法官同意,才能作成宪法裁判。也就是说,翁晓玲的提案影响到「开会门槛」与「可决门槛」。
黄虹霞依亲身经历,大法官审理案件法时代,15个大法官没有人偷懒,除了回避者外,每次都是全员出席,她参与上百件解释,15名大法官都需要10票才能通过,往往是卡在9票比6票、8票比7票,导致人民的权利无法获得救济,出现6票反而大于9票、7票大于8票的效应。若修法改为法定总额而非「现有总额」,再加上有回避制度,很多案子将出现不能开会的状况。
黄虹霞说,无法接受以法律来冻结人民的基本权,宪法有这样做、这样说吗?从宪法位阶来看,宪法并没有赋予立委可以冻结或瘫痪宪法法庭。
过去陈水扁时代曾有4名大法官缺额,但当时11名大法官还不影响到开会,若强制到一定要10名大法官才能开会,目前将无法作出判决。黄光芹指出,马英九与蔡英文执政时都有国会过半的情形,但赖清德总统则处于双少数,国民党的操作是否是「恶性杯葛」、还是避免提出一堆绿油油的大法官、成为执政党的护航者?何况不管考试委员或大法官,没有人交问卷,没有人知道被提名人的立场。
黄光芹询问,是否因被提名人色彩的问题而无法通过审查?黄虹霞表示,自己是马英九所提名,但难道她就是蓝色的大法官吗?她曾参与3件原住民案件,但一下被视为「原黑」,一下子又被说是「原红」,她觉得不该这样来看事件,台湾很自由、民主、很多元,大法官审理是就事论事,非由赖清德或马英九提名,被提名人就是谁的「军」。
「不是被总统提名的大法官就会贯彻总统的政策」黄虹霞表示,每次解释或判决,大法官都经过充分讨论,她相信每个人都有政党倾向,但判决或解释来分析,从不同意见、协同意见都会有各个总统提名的大法官提出意见书来,都是就事论事;法律人的DNA就是「法官须超出党派以外,依据法律独立审判,不受任何干涉。」她曾为马英九或蔡英文叫屈,总统提名大法官时,心中应该只有中华民国而非考虑蓝、绿。
黄虹霞表示,过去蒋中正时期,曾有过执政党干预,但大法官林纪东抗拒,自始只有这一例,从她8年的经验来看,没有这样的经验。
但黄光芹质疑,为何要提名姚立明当副院长、大法官?,尤其姚立明曾为赖清德竞选总部主任委员,要立委通过她觉得很难,一定被质疑毁弃总统的高度与酬庸。她也赞成立法委员应该享有调查权、听证权,现在的情况和以往不一样了啊?她说「不是每个人都像黄虹霞一样」。
黄虹霞表示,姚立明适不适任、总统是不适合提名?人民自有公评,立委应该做他们应该做的事,过去陈水扁、马英九也都提过自家人,但所有人都非蓝即绿,通常是非绿非蓝。从宪法法庭对国会改革法的判决来看,过去释字585号解释就已经阐释过了,大法官只能解释宪法,不能造法,美国与台湾不同,自然不能相提并论,五权宪法之下调查权就属于监察院,监察院没有被废掉,就应遵守程序,不然就修宪,怎能透过解释就说调查权是立法院的?大家真的想这样吗?
如果大法官敢推翻掉国父孙中山先生五权宪法的创见吗?要废掉考试院,黄虹霞坚持要走修宪程序。
日本、韩国、美国的大法官都只有9名,国民党认为不修法可能导致大法官人数太少、意见偏颇,但相较于我国大法官有15名,黄虹霞不认同国民党的主张。此外,如果在野党要求先提「我们喜欢的人看看」,如果不喜欢就修改宪法诉讼法,她也认为「这样不行」。
黄光芹质疑民进党权力拿到手了,却不再提修宪,陈菊还说自己可能是最后一任监察院院长,拿到了权力却不修宪,反而成为孙中山的信徒?永远不修,立法院就没有调查权、听证权、藐视国会罪,国外早就有的权力,台湾仍无,怎么调查超思案?黄虹霞答称,要修宪,18岁公民权、不在籍投票都需要考虑,但即便民进党执政,真的过得了修宪门槛吗?民进党若真的提修宪,会不会被人家说话?
黄虹霞不喜欢政治,喜欢的是法律,她举国民大会代表为例,宪法并未规定国大永远终身职,大法官才有介入的空间。她请赖清德总统加油,做「全民的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