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师疑性骚学生「被害者要重写论文」 监院纠正台大:未保护学生

▲监察院。(图/记者林敬旻摄)

记者杜冠霖/台北报导

台湾大学2022年9月知悉甲生与宿舍辅导员间疑似有校园性骚扰事件,虽进行校安通报,但甲生仍持续被骚扰,还出现一名公卫学院甲师性骚学生的案例,监委王幼玲、纪惠容、林郁容调查认定台湾大学未承担保护学生的责任,使揭露性骚扰事件后,学生遭到安全威胁,甚有学生必须重写论文,影响受教权利,均有重大违失,经监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通过调查报告,纠正台湾大学。

台湾大学近期出现多起性骚扰事件,包括公卫学院副教授(下称甲师)疑性骚扰多名学生、宿舍辅导员(下称乙员)疑性骚扰学生宿舍干部(下称甲生),案经该校性平会判定宿舍辅导员性骚扰不成立;甲师性骚扰成立。监察委员王幼玲、纪惠容、林郁容调查发现,台湾大学于2022年9月知悉甲生与宿舍辅导员间疑似有校园性骚扰事件,于是日进行校安通报,惟乙员仍于同年10月4日凌晨骚扰甲生,并经检察官以跟骚法、强制罪等提起公诉。台大未能确实减低双方当事人接触机会等即时防治、保护作为,亦未迅速妥善处理,殊有不当;宿舍辅导员为住宿学生安全事件第一线处理之人员,面对高关怀学生,宿舍辅导员应如何处置,应有标准之作业方式。该校未能提供适当之辅导,建立应有之行为准则,并给予相关之训练,充实专业知能,亦有疏失。监委表示,台湾大学公卫学院甲师性骚扰之1位受害学生虽经性平会协助更换指导教授,然该校却未主动介入协调论文之智慧财产权,致该生口试前需重写论文,严重影响其受教权利。台湾大学未能充分保障学生在揭露性骚扰事件后免遭反噬,承当起保护学生权益之责任,难卸疏失之责。

监委指出,台大虽已增列规定,指导教授对所指导之研究生为性侵害、性骚扰或性霸凌,该名研究生得主动请求终止指导关系,以维护受害学生之权益,惟请求是否须于性平会决议性平事件成立之后为始点,以及性平会决议性平事件不成立时,后续师生如何维系指导之关系与适时提供学生救济管道(如课业协助、法律协助)等问题之处置,均欠周延。调查报告另指出,台湾大学性平会就甲生与乙员间之疑似校园性骚扰事件,以纵使拥抱亲脸颊系属具有性意味之行为,系基于当时两人的友好信任关系所互动发展,并未见甲生表达不受欢迎为由,认定乙员之行为不构成性平法所称性骚扰。惟从调查事实与访谈纪录显示,乙员与甲生的主观认知上,均认为两人之间具有「监督」与「被监督」的权势关系存在,且甲生主观感受被乙员追求而对乙员之行为不喜欢,并已告知其友人。

调查报告也指出,乙员有否借由指导、管理、辅导甲生之机会,对甲生做出不受欢迎且与性或性别有关之言词或行为,甲生因不对等之权势关系,一再隐忍而不敢声张之情事,容有再予究明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