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年金请领年龄 明年提高到63岁
依劳保条例规定,自2008年起民众可依出生年次计算老年给付请领年龄,明年将提高到63岁。图为民众休闲活动。(南投县政府提供)
依劳保条例规定,老年给付之请领年龄,自2008年起,第10年提高1岁,其后每2年提高1岁,以提高至65岁为限,预计明年会提高至63岁,劳保局提醒,民众可依出生年次计算老年给付请领年龄,如1957年以前出生的民众请领年龄为60岁、1958年则为61岁,一直至1963年才一律为65岁。
劳保局表示,依劳保条例规定,老年年金请领年龄在2007年之前是60岁,2018年就会提高为61岁,2020年提高为62岁,2022年提高为63岁,2024年提高为64岁,2026年以后为65岁。
劳保局举例,当47年次(1958)劳工年满60岁退休时,也就是2018年时,劳保老年年金的请领年龄已经提高为61岁,因此他必须再过1年,也就是2019年他61岁时才能请领到全额的老年年金。
但若想提前请领也可以,劳保局指出,最多得提前 5 年申领,但每提前1年,老年年金金额就会减给4%,且提前请领后,减给比例不会变更;而老年年金是依下列两式由劳保局择优发给,平均月投保薪资×年资×0.775%+3000元或平均月投保薪资×年资×1.55%。
劳保局试算,假设某民众过去加保期间最高60个月的月投保薪资平均为4万3900元的话,申请老年给付时劳保年资已有28年,而因第2式计算较优,他每月就可领到1万9053元的劳保老年年金;如果他要在60岁退休当年就领的话,因提前1年金额会减给 4%,所以可领到1万8291元。
劳保局提醒,申请老年给付时应检附「老年给付申请书及给付收据」,如未于国内设有户籍者,应检附经我国驻外单位验证身分或居住相关证明文件;如符合担任具有危险、坚强体力等特殊性质工作退职者,须另检附工作证明文件;而转投军人保险、公教人员保险退职者,须另检附载有转投该保险日期及依法退职或依军人保险条例请领退伍给付、依公教人员保险法请领养老给付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