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殘病零安樂死 動物收容所挨批

根据动保法规定,基于人道,老残病动物等仍可安乐死,但现况是每年有几乎近半数县市人道处理数挂零。图为公立动物收容所示意图。本报资料照片

动物保护法二○一五年修正删除「十二夜条款」,公立动物收容所禁止扑杀「经通知或公告逾十二日而无人认领、认养或无适当之处置」的动物,但基于人道,老残病等仍可安乐死。不过,几近半数县市却因担心遭责难,甚至视为政绩而执行「零安乐」,未再针对老残病动物执行安乐死。动保团体认为,此举徒增老残病动物痛苦,违反动物福利,应该检讨。

动保法第十二条规定,为解除动物伤病之痛苦、患有法定传染病、重病无法治愈等,不受禁止宰杀规定。但根据全国动物收容管理系统统计,「零扑杀」政策后,近半数县市公立收容所未再针对老残病动物执行人道安乐死。

以近三年统计为例,每年各地公立收容所共约收容三万多只动物,但整体人道处理比率仅百分之一,每年几乎都有十到十二县市人道处理数挂零,六都中仅台中市曾执行过。

台湾防止虐待动物协会执行长姜怡如说,走一趟收容所,会看到很多动物因疾病或受伤痛苦,却无足够人力与资源好好照顾。若是瘫痪、治疗过程造成动物痛苦,或治疗后无明显改善,收容所依法还是可评估安乐死,但现在很多收容所、兽医师不敢做,这是很严重的问题,需立即检讨改善。

挺挺网络社会企业创办人刘伟苹也说,各地收容所出现严重应该执行安乐死,却不执行或不敢执行的状况,许多地方政府甚至将「收容所零安乐」视为动保追求的政绩,这其实剥夺老病残动物少受苦的机会。

台湾动物保护行政监督联盟长期推动公立动物收容所「零扑杀」。联盟秘书长何宗勋认为,所谓的「零扑杀」重点是「不要滥杀无辜」,因此联盟反对的是无差别的扑杀,但老残病或有攻击性的个体,经兽医师、院方、第三公正单位认定后就可执行安乐死,不少县市因收容所的爱爸爱妈劝阻或民代压力,以致不愿执行,但可能反让收容所内动物自然死亡率上升,不符合动物福利,各界可好好讨论,该执行就执行。

台湾野生动物救伤与保育学会兽医师萧舜庭说,不论宠物或是野生动物,安乐死是一个医疗选项,不是可恶的事情,外界应理性看待,关键要看动物有没有痛苦、疼痛或者紧迫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