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过世...太太财产比较少!遗产税怎么省?2大关键曝光
合法节税眉角多,民众需要多加留意。(示意图/shutterstock达志)
依遗产及赠与税法第17条之1规定,被继承人之配偶依民法第1030条之1规定主张配偶剩余财产差额分配请求权者,纳税义务人得申报自遗产总额中扣除,所以夫妻一方死亡,生存配偶财产较少,可经由行使「剩余财产差额分配请求权」自遗产总额中扣除该请求权金额,具有合法节省遗产税的效果。
财政部高雄国税局说明,依民法规定,继承、其他无偿取得的财产及慰抚金,都不在剩余财产差额分配请求范围内,所以在计算遗产税配偶剩余财产差额分配请求权扣除额时,要以「婚后」且「有偿取得」的财产为基础。
另外,婚后取得的财产已享有遗产税相关租税减免者,例如无偿提供公众通行道路土地、公共设施保留地或农业用地等,因已依法不计入遗产总额或享有特定扣除额,如再列入计算剩余财产差额分配请求权扣除额时,会有重复扣除的情形,故应依财政部96年8月24日台财税字第09604080290号函规定,减除重复扣除部分。
计算剩余财产差额分配请求权扣除额时,应特别注意财产的取得日期及取得原因,要以「婚后」且「有偿取得」的财产为计算基础,才不会算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