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寓装电梯加码补助216万 内政部:半数住户同意就可申请

▲同时面临长辈房屋高龄化,行动不便居住在公寓长者出门更显得困难。(图/免费图库

记者陈韦帆综合报导

台湾平均屋龄已超过30年,人口老化问题也日趋严重,但危老、都更推动不易,内政部想到配套措施,在老公寓「加装电梯」,过去虽然早有立法,但碍于「须全体100%住户」都同意才能进行,导致时常发生「一户不同意」就失败的窘境。内政部指出,已针对100%户数同意才能申请加装电梯补助进行修法,明(108)年起补助金额也从最高116万元提高至216万元,并且只要半数住户同意就可通过。

▲老公寓加装电梯虽然已有案例,但碍于住户须100%同意,通过件数寥寥无几。(图/北市都更处提供)

我国高龄人口今(107)年3月底已超过14%,正式迈入「高龄社会」,而全国屋龄也早已突破三十年大关,众多的老公寓与年老长辈并存的同时,就会产生长辈爬楼梯的行动问题。以利年老长辈上下楼,不用再爬楼梯,过去补助措施虽然早有立法,但时常卡关在需要「100%持有户同意」才能过关。

内政部于11月1日部务会报通过「无障碍住宅设计基准奖励办法修正草案,放宽5层以下公寓大厦改善无障碍设施补助门槛,仅须共有人及应有部分过半数,或应有部分逾2/3同意。且自明(108)年起,每案最高补助金额将由116万元提高至216万元,以加速推动无障碍住宅。

内政部表示,考量老旧公寓增设升降设备时常遭遇难以取得土地建筑物权利证明文件,故这次特别修正放宽5层以下原有住宅公寓大厦于共用部分,属应申请建造执照或杂项执照改善无障碍设施的补助门槛,原先规定须取得共有所有权比例2/3以上之共有人同意,修正后,仅须共有人及应有部分过半数,或应有部分逾2/3同意即可,让有意愿改善无障碍设施的民众,更容易取得补助资格

此外,这次修法也一并放宽原有住宅公寓大厦于共用部分,属应申请变更使用执照或室内装修审查许可改善无障碍设施的补助门槛,仅须共有人及应有部分过半数,或应有部分逾2/3同意,或检附区分所有权人会议纪录即可,透过政府的补助,给予行动不便者一个友善的生活环境

内政部指出,今年10月1日也已订定发布「原有住宅改善无障碍设施申请补助作业要点」,就原有住宅改善无障碍设施的补助项目、各项目补助金额上限及优先补助对象等皆予以规范,并特别提高民众申请补助诱因,明年度起,原有住宅增设升降设备及改善无障碍设施补助费用,将由116万元提高至216万元,以加速无障碍住宅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