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哭诉遭人性侵 检察官侦办后老公才知「绿爆了」

一名女子指控遭男性友人酒后性侵,但检方侦办后发现2人牵手、亲嘴,喝酒用餐后一起到摩铁嘿咻,作成不起诉处分,她的老公得知后气愤难消,转而向她求偿。(示意图/达志影像)

一名女子指控遭男性友人酒后性侵,但检方侦办后发现2人牵手、亲嘴,喝酒用餐后一起到摩铁嘿咻,作成不起诉处分,她的老公得知后气愤难消,转而向她求偿40万元,台北地方法院认定她与配偶以外之人发生性行为,判她须赔偿老公15万元。可上诉。

这名老公起诉主张,妻子在2021年底于工地结识男性友人后,即常借故与他争吵,去年2月10日晚上,她与对方到热炒店及居酒屋用餐及喝酒,席间两人有牵手、亲嘴等行为,嗣又接续前往旅馆发生性交行为。

他说,后来妻子以简讯向他表示「遭性侵,公司老板和助理已陪同验伤」,他也陪同妻子验伤及对该名男子提起刑事告诉,不料,去年8月间,他收受台北地检署不起诉处分书,才知妻子并非遭性侵而是与对方发展婚外情,他提告向妻子求偿40万元。

台北地院认为,依相关证据显示,实难认她在被迫或无意识之状态下进入旅馆,且检方侦查结果也认她当时意识清醒,并无证据证明有何违反其意愿或趁其无法反抗之时该男子对她为性交行为,判她须赔偿老公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