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要我含一根热热的东西 小四女遭狼师「领带蒙眼」猥亵
一名黄姓国小老师开设补习班,但他却心生歹念,对上学习的小四女童小慧(化名)上下其手,不仅猥亵胸部和下体,还把人带到厕所,用领带绑住其眼睛,再要求打手枪、口交得逞,直到被害人升上高中,把事情告诉男友才曝光,后被台中高分院依加重强制性交、加重强制猥亵等罪,判刑9年,可上诉。
据判决书,黄男1999年时是南投县一间国小的教师,而10岁的小慧每周都会到他家补习2次,但「九二一地震」后因住处损毁,便借用小慧家3楼当教室,没想到他却趁其他同学低头写功课时,坐到小慧旁边,身手抚摸对方胸部、下体,还会要小慧到厕所去,供他拥抱猥亵,隔着裤子以下体摩蹭,甚至用领带绑住女童双眼,要求打手枪和口交,如果不从就会强行压头,恣意猥亵。
法院审理时,小慧供称,「九二一地震」后,她上课就常被老师乱摸、用领带遮眼,握住「一个长长热热的东西」,也有一次要她用嘴含住,拒绝后就被老师硬塞,当下感觉「想吐」,也曾被手指插入阴道,「觉得不舒服,会痛」另名谢姓女学生也帮忙作证,说小慧确实有说过被老师摸过大腿,还说老师是色狼等语,再加上小慧没有诬告的理由,因此法官认定狼师猥亵属实,依加重强制性交、加重强制猥亵等罪,判刑9年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