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用「双腿固定幼儿」酿多处瘀青 教育局出手揪2问题

(示意图/达志影像)

台中市太平某幼儿园2岁幼生,疑遭教保员用双脚固定身体,导致身上多处瘀青,家长愤而投诉媒体。台中市教育局调查后指出,此案发生在10日下午,经初步检视监视器画面,教保员疑有施力不当及情绪控管不佳等情事,全案已依教保相关人员违法事件调查处理办法进行查处。

台中市教育局指出,此案事发于8月10日下午,幼儿园反映因幼生哭闹一直离开座位,班上郭姓教保员担心其他孩子被碰撞而将该名哭闹的幼生拉至身边,并用双脚固定,但因用力过猛而致幼生手臂及背部有抓痕。

教育局表示,园方在8月10日晚间9时20分向教育局进行通报校安,随即请园方提交查处报告书,并调阅该时段监视影像纪录,经初步检视监视器画面,教保员疑有施力不当及情绪控管不佳等情事。

教育局强调,全案已依教保相关人员违法事件调查处理办法进行查处,若确有不当对待情事且情节重大,将依教保服务人员条例,处罚行为人6万至60万元罚缓,并通报1至4年或终身不得在教保服务机构任职。

另外,幼儿园也将依同条例第46条规定,处负责人6000元以上6万元以下罚锾,如果情节重大或经处罚3次后仍未改善者,幼儿园得减招、停招6个月至1年、停办1至3年或废止设立许可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