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团要求「厂住分离」保障移工生命安全 劳动部回应了
台湾移工联盟今(31)日到劳动部前提出诉求,要求尽速规范「厂住分离」以保障移工生命安全。对此,劳动部回应,已集邀建管及消防等相关单位召开会议讨论,因涉及不同部会的法令规定,已于会后函请经济部、消防署及营建署提供评估意见,依据经济部回复意见,按现行法规工业区得设置单身宿舍。
劳动部指出,厂住分离部分因尚涉及相关法规调和,为保障移工住宿安全,所拟「外国人生活照顾服务计划书裁量基准」修正草案,已规划采风险分级方式处理,由雇主办理入国通报时主动声明工厂内是否有危险性因子(例如发火性物质、可燃性气体等),以提高检查密度。
劳动部说,雇主应声明是否依建筑暨消防法规办理公安及消防检修申报,如未依规定办理申报,将移请建管及消防主管机关依法核处。
另外,劳动部以「雇主声明」取代「宿舍不得设置之工作场所」,是部分考量外籍劳工宿舍安全涉及建筑管理、消防安全及职业安全卫生等不同机关业务,故采高风险管理方式办理,在雇主办理入国通报时,应声明宿舍是否具危险因子(如是否属于劳动检查法具火灾、爆炸或中毒危害之危险性工作场所)、有否公安申报及消防检修申报,较原规定具体务实可行。
最后,劳动部说,拟「外国人生活照顾服务计划书裁量基准」修正草案,已搜集外界意见,并配合营建署及消防署之资讯介接,预计于109年6月底前完成法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