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屋可免缴房屋税! 桃园市公布:只要符合「2个要件」

房屋会因折旧关系现值逐年递减,房屋税也会越缴越少。(示意图记者屠惠刚摄)

记者董美琪综合报导

屋龄超过30年,就不用缴纳房屋税?房屋税课征除屋龄折旧率外,还要视房屋现值及使用情形而定。桃园市政府地方税务局指出,住家房屋现值免征标准为10万3千元,如果房屋同时符合「住家用房屋」及「房屋现值在新台币10万3千元以下」二个要件,即可免征房屋税。

该局进一步举例说明,例如屋龄30年的住家用房屋,现值折旧30年还超过10万3千元,仍应课征房屋税;但屋龄10年的住家用房屋,其现值已折旧至10万3千元以下,则可免征房屋税。

但如果房屋现值10万3千元以下同时供住家及非住家使用,非住家部分仍应按适用税率课征房屋税,只有住家部分可免缴房屋税。

该局提醒纳税义务人,桃园市住家用房屋现值在10万3千元以下者,该局会主动办理免税,但未来房屋如有使用情形变更(如供营业、诊所、补习班等使用),或房屋增建增加房屋现值时,仍将依规定课税

此外,桃园市政府地方税务局表示,如果房屋维持既有现状,房屋会因折旧,现值逐年递减,所缴的房屋税也会越缴越少。例如桃园市108年房屋税开征户数约为90万7千户,约有85%比例的户数,民众所缴房屋税额较107年低。

税务局说明,如果房屋有增建面积、持有比例增加,或是有超过自住户数限制、使用情形变更(如自住房屋变更供营业或出租使用)、新市镇减征比例逐年减少等情形,房屋税会比前一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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