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会议成立率六都台南得第一! 黄伟哲:劳资会议是促进劳资和谐第一步
▲为防止劳工过劳危害,落实劳工参与制度,劳工局自启动强化劳资会议辅导计划,锁定台南市辖内尚未举办劳资会议的事业单位辅导其设立。(图/记者林悦摄)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劳资会议是促进劳资和谐第一步!截至2020年第1季底,台南市现有公司登记家数38525家,成立劳资会议10171家,劳资会议成立率为26.4%,是六都中成立率第一名。
2018年立法院三读通过修正劳动基准法,新增相关「劳资会议」同意事项,劳资会议被赋予更多协商任务,重要性与日俱增,其中包括七休一松绑例假弹性调整规定(第36条)、放宽单月加班时数上限可达54小时,每3个月不得超过138小时(第32条)、及轮班制劳工于更换班次时之休息时间弹性化(第34 条)等都须经工会同意,若无工会则须经劳资会议同意才能实施。
此外,劳动基准法亦规定,若雇主要使劳工加班、或是运用2周、4周、8周变形工时,以及使女性夜间工作等,都须经工会或劳资会议同意,违者,得处新台币2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锾。
为督促事业单位依法举办并召开劳资会议,落实企业内劳工参与制度,强化法令遵循意识,台南市劳工局2019年共计举办2场次的宣导会,2020年也会于8月26日、9月8日与9月11日再行举办;劳工局为辅导台南市辖内事业单位依法召开及运作劳资会议,特与熟悉劳资关系事务的劳工法令专家、学者合作,针对台南市尚未成立劳资会议或已成立而不知如何运作之事业单位,由劳工派任免费专家学者入厂,提供辅导劳资会议法令遵循与相关程序解惑,并协助依法召开及运作劳资会议,以促进劳资和谐。
台南市劳工局长王鑫基强调,劳资会议系我国法定之劳工参与制度,其基本精神,在增进企业内劳资双方的沟通,减少对立冲突,使双方凝聚共识,故事业单位皆应依「劳资会议实施办法」举办劳资会议。
台南市劳工局提醒各事业单位,劳工只要年满15岁即有选举与被选举为劳资会议劳方代表之权利;雇主或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权之人,也不得对劳资会议代表因行使职权而有解雇、调职、减薪或为其他不利之对待。有关劳资会议议事范围分为报告事项、讨论事项、建议事项三类(劳资会议实施办法第13条),资方代表可透过此一平台将经营事项上遇到的阻碍提出讨论,劳方代表亦可主动积极提供意见,诸如劳动条件、环境卫生与提高工作效率等事项,对雇主而言,此举可作为鼓励劳工提升生产力的良好机会,在会议中达成共识之决议事项更可扩及全体劳工,对于加强劳雇关系、培养劳工为企业成长努力的参与感有实质影响力,劳资会议作成之决议对劳资双方均有其拘束力,如欲变更决议之内容,不论是对劳方有利或不利,皆须再次召开劳资会议决议之,并非单方得任意主张变更。劳工局表示,截至2020年第1季底,台南市现有公司登记家数38525家,成立劳资会议10171家,劳资会议成立率为26.4%,是六都中成立率第一名;另截至今年7月底止劳资会议成立家数也较去年同期增加1492家,为防止劳工过劳危害,落实劳工参与制度,劳工局自2020年6月份起启动强化劳资会议辅导计划,将锁定台南市辖内尚未举办劳资会议的事业单位辅导其设立。
劳资关系科蔡旺庭科长呼吁,尚未成立及定期召开劳资会议之事业单位,应积极筹设,以免违反劳动基准法时受罚,且劳资双方透过此机制,可迅速解决劳资问题,提升劳动生产力、保障劳工权益、促进劳资关系和谐共享双赢的局面,一起落实市长的施政愿景将台南打造成为市民的「希望家园」。
有关劳资会议成立与召开相关流程与法令咨询可向劳资关系科06-6322231分机6312、6313、6315、6693、6695洽询,相关文件也可至台南市劳工局/劳资相关资讯/劳资业务/劳资会议文件项下下载使用(网址: https://web.tainan.gov.tw/labor/News_Content.aspx?n=507&s=3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