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血!司机直击乘客遭痛殴丢包 怕「轮胎沾血」移开落跑惨吃官司

台北地检署

新北市刘姓、黄姓男子今年初聚会饮酒,却因返家的车资600元争吵,黄男痛殴刘男后丢包,虽路人发现报警,但刘送医不治。台北地检署依伤害致死罪起诉黄,但检察官另发现当时载送2人的多元计程车胡姓司机,全程目睹刘被殴打丢包,却未施援手,甚至还下车将刘身体挪离车轮处,依遗弃罪起诉胡男。

警方调查,今年1月3日晚间,65岁黄男与67岁刘男共5人在新店区中央路某卡拉OK店聚餐喝酒,深夜结束回家,黄、刘及另名友人3人同搭多元计程车回家,途中友人先下车,接着转往刘男位于新店山上社区住处。

但黄不满先载刘山区住处,导致要多付车资600元,认为刘要分摊,坐在后座的2人吵得不可开交,黄盛怒下殴打刘头部及脸部,把刘打到口嘴挫裂,4日凌晨黄把刘拖下车,丢包在刘住处社区的转弯车道,再搭该车返回中和住处。

20多分钟后,路过住户发现有人躺在车道,一动也不动,已无意识,满口鲜血,身旁亦有血渍,通知社区保全报警;救护人员赶抵时刘已无呼吸心跳,送医不治。警方获报逮捕黄男,检察官讯后一度声押黄男,法官裁定10万元交保,北检已依伤害致死罪起诉黄男。

不过,死者刘男子女认为,当时载送父亲返家的胡姓司机,目睹父亲被殴丢包,竟未施援手,导致父亲死亡,如果胡能帮忙救护或通知保全,父亲或许可以捡回一命,因此控告胡男遗弃致死罪。

检察官调查时,靠行某知名计程车公司的胡男说,他沿路听到2人在后座互骂,争论车资,发生肢体冲突;他不知道当时刘被拉下车时有无呼吸心跳,自己只是载客,不会多管闲事。

检察官认为,胡男有维护乘客搭车期间安全,并注意乘客在适当处所下车的义务,明知刘被殴丢包时已无意识,为无自救力之人,且倒卧处为转弯车道,随时有被过往车辆辗压可能,竟未报警救护或通知保全处理,反而急着离去,甚至离去前担心会辗压刘,还下车将刘挪离车轮处,认定胡违背救助义务,依遗弃罪起诉。

不过,检察官认为,刘男虽头脸挫伤及口嘴严重挫伤,但死因是中毒性休克死亡,胡男的遗弃行为与刘男死亡结果并无因果关系,不构成遗弃致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