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20日開議 財政部將推三大優先法案

立法院将于20日开议,财政部今(15)日表示,新会期将有三大优先法案,包括《所得税法》、《营业税法》、《海关进口税则》。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立法院将于20日开议,财政部今(15)日表示,新会期将有三大优先法案,包括《所得税法》、《营业税法》、《海关进口税则》。其中所得税法优化扣缴制度,将未依规定办理扣缴问责对象,从原本为公司负责人,改为公司本身。

现行所得税法规定,公司在给付各类所得时,应依规定办理扣缴,并以公司负责人(自然人)为扣缴义务人,当公司未依规定办理扣缴时,可限期补缴、补报并处一倍以下罚锾,若未在限期内补缴等情况,可处漏税额三倍以下。

过去曾有兴柜公司因一时疏忽,在给付大陆公司货款时漏未办理扣缴,被国税局查获,这笔帐算到扣缴义务人,也就是公司董座头上,被国税局开罚上亿元,令这位董事长大喊吃不消,后来打官司进到最高行政法院,法官也认为国税局罚太重。

由于外界屡次质疑,以自然人为扣缴义务人,承担扣缴责任过巨,有失衡平,财政部启动所得税法修法,将扣缴义务人范围,从原本的公司负责人,改为给付所得的公司、机关、团体等组织,可使扣缴规定更符合「事责一致」。

此外在日本商会建议下,修法给予非居住者扣缴时限弹性,比照居住者相关规定,非居住者扣缴税款缴纳、凭单申报及发给期限,遇连续三日以上国定假日可延长五日,舒缓非居住者扣缴作业负荷。

另外针对已扣税、但未填报凭单的罚则,原硬性规定按扣缴税额20%处罚,修法后给予弹性,国税局可按照违章情形,在法定的1,500元至2万元间裁罚,不硬性规定须裁罚20%。

第二项优先法案为营业税法修法,明订开立电子发票的营业人,应将统一发票资讯依限上传到电子发票平台,提升相关规定的法律位阶,同时增订营业人未依限或未据实存证电子发票及相关必要资讯者,可按次处罚。

财政部表示,这项修法可保障消费者权益,并有助会计师、记帐士利用电子发票平台运用委托营业人的进、销项凭证资料,简化申报作业程序。

第三项为海关进口税则,是要履行台湾与马绍尔经济合作协定的我方关税减让承诺,原产自马绍尔的农业及工业产品共税则3,043项,修正关税税率至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