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成了斗鸡场
(图/本报系资料照)
「鸡」是一种好斗的禽类,尤其是某些种类的鸡,是非常好斗的,因此,全世界各个地方,都曾流行过「斗鸡」的赌戏。其实,相较于鸡,恐怕人类才是最好斗的,而其中尤其好斗的,我们正不妨称其为「斗鸡性格」的人。两只公鸡在一起,之所以好斗,当然是为争地盘起见,两个人在同一位所,之所以会斗,则无非也是名利作祟而已。但是,鸡与人的斗性却稍有不同,只有公鸡才会是好斗的,但人类无分男女,都同样好斗,而且男男女女,斗得不亦乐乎。
好斗是人类的本性,几乎无论何事都可以争、可以斗,其实何限于马克思所说的「阶级斗争」?斗鸡场的斗鸡通常都会摆出一副雄赳赳、气昂昂的姿态,自以为高高在上,用两只「斗鸡眼」斜视对方,然后扑张翅膀、蹬踢爪距,奋起腿脚、施展尖喙,死命往对方攻击。人类在斗场上,也是一般地必须摆出高傲的姿态,睥睨他人,以地位为双翅、学问为武装,以利口为武器、侧翼为爪距,威风凛凛、气势矫矫,把住一个自认为有理的「理」字,就不可一世起来,谁都必须无条件听命、屈服于他。整个模样,就纯粹与斗鸡是没有两样的。
说起来,鸡还是远远不如人的。在斗鸡场相斗的鸡,即便斗胜了,也还是遍体鳞伤,气息奄奄,而且正如最喜欢看斗鸡自相残害的周宣王所说的,世间没有常胜不败的斗鸡,一旦斗败,不是当场殒命,也是被人类烹煮而食;但人类则不然,斗不一定非胜不可,只要让对方感到困窘、难堪,且挣得一己的名声,就可以有源源不绝的厚利,随之滚滚而来。
斗鸡相对是可怜的,因为争胜争负,都是便宜了旁观、鼓噪的赌客,等于是为他人搏命演出,而吃粗食、居草堆,不知是为何而战。人类是很清楚明白是为名为利为自己而战的,但也有表演给人看的性质,旁观群众的吆喝、鼓动,无疑会更激励他们卖命演出,掌声、嘘声都无所谓,只要敢拚敢秀,就可攫夺满满的声量,而这却是他未来步步高升的阶梯。
喜欢观看人斗的群众,有时是不问胜负的,只要厮斗得格外激烈,最好是血流成河,就是最不亦快哉的事了。
这实在是非常吊诡的悖论,当好斗成为一种赏心悦目、刺激心理及眼球的表演时,无论是斗鸡或斗人,表面上是为己而战,其实也不过是提供笑柄,令人以玩物、小丑视之而已。
自古以来,人与天斗、与自然界斗、与人斗,天与自然都不足畏,最畏的是人与人斗,计谋机巧、尔虞我诈,可以说是无所不用其极。斗,与赌一样,最好是能胜能赢。
新国会伊始,我们就看到了立法院几乎成了「斗鸡场」,一堆人力求表现、抢出风头,立异标新、趾高气昂,与斗鸡有何差别?而媒体竞相报导,连篇累牍,则无异于赌客观众的掌声、鼓噪,人之异于禽兽者,真的是几希的了。(作者为退休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