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恒隆曝苏震清钱拿钱不办事 借他钱是「肉包子打狗」
台北地院审理立委贪污案,今针对苏震清(中)部分审理。(本报资料照片)
立委集体贪污案,苏震清被控收取太流前董事长李恒隆2580万贿款,双方原本称是「借贷关系」,但李后来认罪转污点证人。台北地院今(22日)开庭,李证称,他借钱打好关系,当成「肉包子打狗」,没打算拿回来,就是希望苏帮忙,但苏做的都是「花拳绣腿」,让他无法接受。
李恒隆证称,他会找立委一定是需要帮助,2012年间立委蔡煌瑯介绍他认识苏震清,那时是苏第一次帮忙SOGO案,他有点钱,苏也知道SOGO案,「大家心照不宣」。
李恒隆说,苏有资金需求,他给了2000万元,名义上虽说是借,但心里想的是「肉包子打狗」,不认为能拿回来,苏意外在半年后说要还钱,告知自己被监听,所以开了支票还给他,不过,另外给的共580万元至今尚未归还。
李恒隆说,认识苏震清快10年,但见面不多次,给了钱也不会指挥苏去做什么事,没有明确说要帮忙SOGO案,也没有要求苏去向经济部施压,但他觉得苏做的事情都是「花拳绣腿」,只是不想说破,但他绝不是无缘无故给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