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靓蕾与王力宏停战后 名律师曝:下一步要这样走
王力宏(左)与李靓蕾。本报资料照片
20日王力宏认错道歉并宣布暂时退出演艺圈,4.8亿豪宅将过户给李靓蕾后,双方「停战」,但律师余淑杏认为离婚及财产的法律纷争,如果当事人具有外国国籍,且可能在不同国家都有办理结婚登记并置产,一旦婚姻关系终止,所涉及的各类诉讼与财产分配问题应该遵循何种法律规定,是最需要明确理清的。
专长跨国资产处理与继承的余淑杏律师说明,若双方当事人均为美国籍且在美国登记结婚,该婚姻效力仍会受到台湾的承认,但当事人是否可以在台湾提出离婚、剩余财产分配以及侵害配偶权诉讼,则需分别探讨。
根据涉外民事诉讼法规定,结婚、离婚与夫妻财产制适用法律的优先顺序依次是夫妻共同本国法、共同住所地法、关系最切之法律,例外是关于不动产的处置,会优先适用不动产所在地的法律。
余淑杏律师解释,在美国离婚的财产分配方式,需视当事人在哪一个州份登记结婚,而遵从该州的法律规定,而各州的婚姻财产制度又可大致分为适用衡平财产制(Equitable Property)与共同财产制(Community Property)两种。
其中纽约州所采行的是衡平财产制,配偶可各自保有个人财产,但若该财产登记于双方名下或有特别约定,则属于共有财产,共有方式又细分为普通共有(Tenancy in Common)、联合共有(Joint Tenancy)、共同共有(Tenancy by the Entirety)三种可选择,不同共有方式下的离婚财产分配结果也可能不同。
通常离婚最需要处理的就是共同共有财产,此时法院对于财产的分配方式会有较大的决定权,可根据衡平法则,依各人对婚姻关系的贡献程度调整分配比例,不一定是50/50
余淑杏律师表示,,如果在台湾,若配偶婚后未特别约定采用共同或分别财产制,原则上会适用法定财产制,除非该财产有约定共有或登记于双方名下,否则不论婚前或婚后,双方都各自保有财产,因此任一方皆可单独处分其婚后财产,无须经过他方同意,只是婚后的财产可于离婚时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