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科太太影片是卫教? 卫生局提「2大原因」打脸!
▲理科太太因违法代言医材,遭罚20万。(图/翻摄理科太太粉丝团影片)
理科太太违法代言医材遭罚20万元,但仍有人不解为何触法,甚至认为只是卫教影片。对此,台北市卫生局指出,第一关键是影片内容已涉及特定产品、医疗效能宣称及厂商名称,已构成广告要件,双方也有签订广告合约,第二则是该产品属于第三等级医材,一定要由医师诊断说明,而不是让民众购买自行使用。
食药科科长王明理指出,慧智基因认为该产品做的是卫教,理科太太方面则是不知道必须要做广告申请,但经过调查发现双方是有签订「广告合约」,双方也一起做影片内容发想、规划,且理科太太的影片中有明确提到产品名称、特定厂商名称、慧智基因连结等资讯,有明显招揽等广告行为,属于代言行为,并不是卫教。
经过卫生局调查,案内产品是慧智子宫颈癌筛检自采组,Youtube网路影片是由理科太太与慧智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并由理科太太进行网路公开宣传推广,而该产品为罗氏人类乳突病毒核酸检验套组,具医疗器材许可证字号(卫署医器输字第022725号),为台湾罗氏医疗诊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属于第三级医材。
▲台北市卫生局食品药物管理科科长王明理。(图/记者汤兴汉摄)
王明理进一步说明,该产品本身并没有问题,子宫颈癌筛检也是正确行为,此次事件问题是出在未做广告申请和产品本身属于第三级医疗器材,有牵涉到做抹片和检查报告,这些都必须由专业医师亲自诊断说明,而不是随便让民众购买使用,如果真的要用那组产品,正确来说,民众要到医疗院所挂号,经医师诊断后,带回家使用后交回医院,再由医师亲自说明检验报告。
王明理接着强调,根据规定,第三级医材是不允许做广告的,所以就算要申请广告也不会过,该产品还是需要回到医疗院所,由医师咨询诊断。她也提醒,产品厂商及荐证代言人除慎选安全产品外,非药商不得为药物广告,此次事件应该已成为警惕,要进行代言推荐前一定要确定合法。
这次理科太太和慧智基因各被裁罚20万元,谈到金额是否高于双方合约金额,王明理则保留表示,无法透露合约金额实际数字,但双方罚款加起来是比合约金额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