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颠覆国家」遭判5年 柯P要大陆「把事实讲清楚」
人权工作者李明哲28日以「颠覆国家政权罪」遭陆判处5年有期徒刑,褫夺「政治权利」2年。对此,近半年来与大陆「交手频繁」的台北市长柯文哲,被问及此事时表示,还没有看到判决书,目前的判决内容都没有,「你给他安一个罪名,你好歹把事实内容讲清楚。」
「他到底是用什么罪?内容勒?」柯文哲表示,还没有看到审判书的内容、判决也没有内容,他认为这就是问题所在,「你给他安一个罪名,你好歹把事实内容讲清楚,讲清楚我们才可以判断」;他强调,审判不会没有审判书,等审判书公布后,「看上面怎么写我们再来看。」
李明哲长期关注大陆民间社会发展、维权人士议题,并曾在2004年到2008年间担任民进党社会发展部(现社运部)工作,3月19日赴陆失联,随后证实是遭当局逮捕,期间对案仅透过国台办2度对外发布声明,并未详细说明案件事实,也拒绝家属探视。
最终,李明哲遭「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9月11日湖南岳阳中级法院开庭,李明哲当庭认罪,并称口供是真实的,未受逼供,法院28日宣判,李明哲被认定是积极参与份子,但有认罪悔罪,处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