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认「颠覆国家政权」 法官择期宣判
前民进党党工、人权工作者李明哲被中国以「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湖南岳阳中级法院11日上午9时30分开庭审理,庭讯在下午1时40分结束,庭讯历时逾4个小时,法官当庭宣布「择期宣判」,李明哲还押,旁听者则陆续离场。
李明哲表示,2012年透过微博认识彭宇华,因此被加入QQ群,甚至称自己在QQ群中散布恶意攻击中国政府制度的文章,成立「梅花公司」,撰写恶意抹黑中国共产产政权的文章,意图颠覆国家政权,相关文章还在微信、脸书等网路社群散布。李明哲表明,自己在中国狱中见识到中国文明办案,与过去在台湾所接触到的完全不同,所以他认罪、悔罪,法官宣布「择期宣判」。
李明哲生于1975年2月,现年42岁,曾任民进党党工,现为文山社区大学职员。李明哲与中国大陆异议人士多年交流,时常寄送民主自由相关书籍给大陆友人,长期关心中国大陆民主发展进程。
他今年3月19日经由澳门入境中国大陆广东省珠海市拱北口岸随后失联;直到3月29日,中国大陆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于记者会中证实,李明哲因「涉嫌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接受大陆有关部门调查。
▼李明哲(左二)和彭宇华(右一)。(图/翻摄自法院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