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提罷免同意票須高於當選票 內政部:投票率不同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天排审攸关调整罢免门槛的选罢法修正草案,内政部表示,选举投票率与罢免案投票率并不相同,规定罢免同意票数须超过被罢免人当选得票数的合理性,似值商榷。是否调高罢免通过门槛,建议待各界凝聚共识后再行处理为妥。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天再度排审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其中国民党立委许宇甄提案增订「罢免同意票须超过被罢免者当选票数」条款,引发讨论。
根据内政部送达立法院的书面报告指出,考量民意随不同时空环境变动,罢免投票时选民同意、反对或中立不投票,均为对罢免案通过与否的表态。又现行公职人员选举大多为多种类的选举合并于同日举行投票,与罢免投票是单独举行投票情形不同。
内政部表示,被罢免人当选时的选举投票率与罢免案投票率并不相同,规定同意票数尚须超过被罢免人当选得票数的合理性,似值商榷。
内政部指出,内政委员会于7月3日召开「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实务现况精进」公听会,与会人员对罢免通过门槛应否修正持不同意见,是否调高罢免通过门槛,建议待各界凝聚共识后再行处理为妥。
中选会的书面报告表示,现行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规定罢免案投票结果,有效同意票数多于不同意票数,且同意票数达原选举区选举人总数1/4以上,即为通过。
中选会指出,有关增列同意票数尚须超过被罢免人当选得票数一节,以各种公职人员选举因选举制度、各选举区应选名额、选举人数及选举区规模等均不相同,影响当选票数高低。
中选会表示,各被罢免人当选得票数各有不同,将致各被罢免人罢免案投票通过门槛不同,又被罢免人当选时投票率与罢免案投票率并不相同,规定同意票数尚须超过被罢免人当选得票数,是否允当,有待社会各界凝聚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