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提試用期法制化 許銘春:立意良善但須注意勞工權益

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今天审查工会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劳基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中高龄者及高龄者就业促进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等案,劳动部长许铭春出席备质询。记者林伯东/摄影

国民党立委牛煦庭日前表达将提「劳动基准法」修法,立法「试用期法制化」,规定薪水不得低于应聘工资80%,民进党立委王定宇则质疑,此一修法将造成雇主可给予比基本工资还低的薪资。牛煦庭今赴立院质询劳动部长许铭春此一议题,许铭春回应,相信立委提案立意良善「出发点是好的」,但必须注意劳工的权益,此一修法可能会让劳工都有「八成薪的试用期」、而不是看劳工的专业和技能,但不是每个劳工都需要试用期。

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今天审查工会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劳基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中高龄者及高龄者就业促进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等案,劳动部长许铭春出席并备质询。

牛煦庭质询时问,此一提案会造成雇主给予比基本工资还要低的薪资吗?许铭春表示,劳工不会因为处于试用期就排除于劳基法之外,不管是不是试用期,雇主都不能给予劳工低于基本工资的薪水,这是法律给予劳工的基本保障。牛煦庭不断询问此一说法是否「打脸」王定宇,许铭春回应,不要讲打脸不打脸,政治攻防是另一回事,她关注的是劳工权益是否受损。

牛煦庭表示,他明白提案「薪水不得低于应聘工资80%」会造成定锚效应,他也已将八成薪拿下。但他要强调立法的初衷是想要照顾一群「最弱势的劳工」。他希望劳动部可以去搜集试用期各种劳资纠纷的样态,提供将试用期法制化的修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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