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得:纯商业机制没理由补助

文化部长李永得(右)14日在立法院受访时表示,华视进驻52台的规画是纯商业电视台,若是纯商业的机制政府没有理由道理特别补助。左为华视总经理庄丰嘉。(黄世麒摄

华视新闻资讯预计4月19日进驻52台,针对财务状况,NCC曾指出将争取文化部奥援文化部长李永得表示,因华视入驻52台为纯商业机制,政府无特别理由进行补助。

华视虽为公广集团一员,但因涵盖公股民股定位不明。李永得表示,华视本是商业电视台,后纳入公广,在节目制作制播方面受《公视法》约制,政府必须适当给予附负担的捐赠和补偿,即《无线电视事业公股处理条例》中的「附负担捐赠」,但那是当时由商业转为公共角度来看,华视主频才有这样的捐赠。华视入驻52台为纯商业电视台,没理由补助。

是否接政党广告有争论

国民党立委林奕华表示,华视仍受《无线电视事业公股处理条例》约束,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华视播送的节目、广告,不得为政党或宗教团体宣传,提醒华视若接受政治广告,就是公然违法。华视总经理庄丰嘉认为,政治广告也是商业行为一部分,华视可以接,不会为政党或宗教宣传。李永得则指出,按此条文而言,华视不可以接政党广告。部长、总经理回应一度不同调。

庄丰嘉答询后补充说,林奕华引用的条文有一个前提,是要受政府附负担捐赠,但华视经营52台没领政府补助,前提不存在,自然可以照商业逻辑经营。李永得也补充说明,若未来政府买回民股,且华视接受政府附负担捐赠,自然依法办理。

称华视3年后转亏为盈

华视稍后也声明,虽隶属于公广集团一员,但公共化之后,仍依靠广告收入为经费来源,盈亏自负,「原规画公共化应由政府编列预算,买回其余民间持有之股份并由政府附负担捐助,在此情形华视当依循无线电视公股处理条例第4章第14条『公共化无线电视事业播送之节目、广告,不得为政党或宗教团体宣传。』,但因附负担捐赠尚未落实,华视并无此义务。」现阶段仍以商业电视台模式承接广告业务

以近3年资料显示,华视年年亏损破亿。庄丰嘉说,入驻52台后会有改变,目前已开始接洽许多业务,展现商业频道广告效益,许多人质疑华视财务状况不好,何以要经营商业电视台,但其实这是投资的好机会。预计入驻52台后,将用3年转亏为盈,员额从现有170人增至400人。

公共媒体法修法下文

文化部前部长郑丽君任内曾推动《公视法》修正《公共媒体法》,去年3月修法草案提报行政院后便无下文。对应公视基金会第7届董监事选任过程,也曾因现行《公视法》条文造成人选审查疑义

李永得表示,修法两大核心问题在于经费来源及组织架构,文化部将文化发展基金设置办法报请行政院跟相关单位协商;至于组织架构则关乎庞大组织整并,亟待需整合外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