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审通过 公告地价最快明年改为每2年调1次
现行公告地价每3年调整一次,立法院内政委员会6日初审通过《平均地权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全国公告地价将从现行3年1调改为2年1调。内政部次长花敬群表示,如果这会期顺利三读,明年1月就有机会重新计算地价税。
因公告地价每3天调一次,去年底地价税全台涨幅破3成,引发民怨。朝野立法委员提案,将地价税改为2年1调。虽然也有立委主张1年1调,但花敬群表示,地价税稳定、安定是重要基础,规划2年1调是希望有机动性,又避免调整期间过长。
初审通过条文明订,规定地价后,每2年重新规定地价一次,但必要时得延长,重新规定地价者亦同。若纳税义务人因公告地价调整导致缴纳困难者,得申请延期缴纳,延期不得超过6个月、分期缴纳期间不得超过1年。
花敬群说,如果这会期顺利三读,明年1月1日有机会来得及重新公告地价。内政部统计,22县市有16县市同意2年1调;台北市、桃园市与宜兰县建议「1年1调」;新北市、澎湖县与连江县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