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教文委通过给代理教师完整聘期 教育部:朝这方向努力
教育部将和地方政府会商,努力从112学年起让代理教师都能得到完整聘期。(林志成摄)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今天通过民进党立委范云的提案,自112学年起,各县市及学校须不设条件给予代理教师完整聘期、给付全年薪资。教育部国教署长彭富源表示,将朝这个方向规画。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今天审查教育部预算,范云提案指出,国中小代理教师比例飙升至14%,但许多地方政府为节省教育经费,多数均未给予全年薪资、或是附有兼任行政职等条件始给予全年薪资,造成代理教师劳动权益受损。
范云表示,国教署明年编列提升国中小学教育行政人力所需经费计106.58亿元,其中补助县市政府聘用的代理教师,国教署应修正「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兼任教师代课及代理教师聘任办法」及「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补助国民中小学提高教育人力实施要点」两个法规,明定自112学年起,各县市及学校须不设条件给予代理教师完整聘期。
立法院教文会通过这项提案,范云表示,代理教师比例飙高的问题,不只是伤害教师劳动权益,也影响学生受教权益。而代理教师长久以来每年都只能领到10个月薪资,遭受同工不同酬的不公平对待,应该要改进。
教育部国教署长彭富源回应,教育部将和地方政府、校长及教师团体来会商,然后修改相关办法,朝112学年代理教师都能得到全年完整聘期的方向走。
根据「国民小学与国民中学班级编制及教职员员额编制准则」,学校得视需要,在不超过全校教师员额编制数百分之八的范围内,将专任员额控留,改聘代理教师、兼任、代课教师、教学支援工作人员或补助教学工作之临时人员。
彭富源说,各县市将原本要聘正式教师的经费,用来改聘代理教师,但那些钱原本就在的。目前全国约有一半县市未给代理教师完整聘期,教育部将和各县市政府会商,让全国代理教师都可以得到完整聘期及全年薪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