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读《政治档案条例》 陈菊:只有真相才能弭平伤痕

总统府秘书长陈菊。(图/记者屠惠刚摄)

记者蒋婕妤台北报导

为落实转型正义,并兼顾档案当事人隐私规定需要,立法院临时会4日三读通过政治档案条例》,明确规定政党、附随组织讨或党营机构拒绝将审定之政治档案移归为国家档案者,处新台币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锾,并得按次连续处罚;毁弃、损坏、隐匿的方式或致不堪用者,则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总统府秘书长陈菊透过脸书发文肯定,「时间或许可以愈合伤口,但只有真相才能弭平伤痕」。

针对政治档案条例终于在立法院三读通过,陈菊表示,「38年来,陈文成博士家人朋友,始终无法完整地得知,挚爱亲人为何被捕、失踪、甚至丧命。许多白色恐布时期受迫害的当事人及他们的亲属,也是如此」。

陈菊指出,政治档案条例的通过,就是要赋予政府法律工具汇整因为威权时代党国不分而散落各处,或是被任意列为机密的政治档案,尽可能拼凑出当时人们受到不公不义压迫的真相。

陈菊强调,她身为美丽事件的当事人,深刻体会到白色恐布给受难者家属的苦痛,追求真相并不是为了斗争或报复,而是要反省过去体制错误、抚慰历史的伤痛,让台湾社会和解共生,一起携手走向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