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審國會職權修法 北律:立法程序斲傷台灣民主
立法院长韩国瑜提出记名按钮表决改以「举手表决」动议。联合报系照片/记者林俊良摄影
台北律师公会今天表示,国会妥善发挥功能为民主国家基石,程序正义、实质讨论、妥适审查为国会发挥功能前提,昨天立法程序斲伤台湾民主国家根本,在野法曹表达高度的忧虑。
台北律师公会今天发布声明指出,5月17日,立法院多数阵营就立院职权行使法、刑法藐视国会罪、花东交通3项总额逾新台币2兆元的特别条例等案,于未经实质讨论、欠缺程序正义的情形,以人数优势强行表决通过部分条文,深表遗憾。
声明指出,于立法过程中,国会多数阵营将非其阵营的版本搁置于委员会,另一方面,就多数阵营所提出的版本,则于委员会中规避审议,未经逐条审查即以人数优势全条文保留,而后续朝野协商也沦为过场,各法案立法程序中全然未经妥善审查。
北律表示,此次修法,除涉国会调查权、听证权、总统赴立院国情报告方式等重大宪政议题外,也包括立法院以特别条例提出总金额逾2兆元的高度争议交通建设,但审查过程不仅缺乏各政党的实质讨论,甚至也未将草案内容公告周知,已完全剥夺人民对重大议题参与审议的对话机会,且院会表决过程更经立法院长裁示以逾30年未使用的「举手表决」方式,议事程序紊乱,违反程序正义。
北律指出,国会代表民意,同时也肩负人民的期待,在多元包容的台湾社会,民主的真谛在于对话与审议,民主是台湾的骄傲,也是台湾人的信念,坚信台湾民主的韧性,促进民主法治为律师的使命,深刻期许国会本于宪法职责,妥善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