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朝野无异议准许延押苏震清、廖国栋 北院将裁定
立法院准许延押立委苏震清(中)、廖国栋,台北地院收到函文后将尽快裁定。(本报资料照片)
台北地院审理立委集体贪污案,民进党立委苏震清、国民党委廖国栋羁押期21日届满,合议庭3日提讯2人调查,认有延押必要,8日透过司法院转函立院请求同意延押。立院今(18)日上午在朝野无异议下许可,北院表示,待接获立院回函,将立刻作出裁定。
北检起诉指控苏震清、廖国栋及陈超明分别收贿2580万元、790万元、100万元,移审北院时,合议庭认3人涉犯贪污罪嫌疑重大,且具丰沛人脉与资力,有逃亡之虞,可能勾串共犯及证人,裁定3人羁押禁见,至本月21日届满。
因陈超明不争执检方起诉事证的证据能力,且涉案情节相对单纯,相关证据、证人已于4日调查完毕,检方认为羁押原因已消灭,不坚持续押,合议庭同日裁定陈500万元交保,限制住居、出海、出境,每周2须至派出所报到。
苏、廖部分,因有证据、证人待调查,羁押原因仍在,合议庭认为有延押必要,考量上次「先裁定羁押」、「暂押候审室」、「后征询立院」程序,遭辩护律师质疑违法限制被告人身自由,合议庭这次在裁定前先透过司法院转函请求立院许可,避免再引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