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当3届 竹南镇长康世儒当选无效
曾任第十四、十五届苗栗县竹南镇长的前立委康世儒,今年1月补选当选第十六届镇长,但竞选对手廖英利质疑其违反「连选得连任一次」的地制法规定,向法院提出当选无效告诉。苗栗地院认为内政部的参选资格见解不符立法意旨,认定康世儒的参选资格不符,宣判他当选无效,全案可上诉。
◄竹南镇长康世儒。(图/取自竹南镇公所)
法院指出,若按照内政部见解,假设某人当选2两届8年后,下一届虽由他人选上,但此人就任后随即逝世或其他原因解职,原来就任8年的人又再参加第三届补选,若当选就任,补选任期最少2年以上,以后还可参加第4届选举,就可能出现同一人在16年内担任14年以上地方首长的情况,显然违反当初立法意旨。
法官认为,康世儒就任苗栗县竹南镇镇长已属连任1次,对于第16届镇长选举,无论是改选或补选都不得再参加,康世儒登记参选及当选违反地方制度法第57条第1项及选罢法第27条第1项第5款规定,因此判决康当选无效。
但康世儒的参选资格经内政部及中央选举委员会函示审定通过,法院判决明显与行政机关见解不同。对于这项判决结果,康世儒表示,中央选委会、内政部都同意他参选,竟然会因为资格不符遭到判决当选无效,这已非他个人事件,而是政府、法律制度的问题,是「司法院杠上行政院」、「法务部对抗内政部」,凸显政府机关互相矛盾,他在收到判决书后将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