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电遭追杀!美科技大厂控「经济间谍」 副总等5人收传票
▲美光最近在台湾加码投资,日前在台中后里成立封测厂,政商云集,相当风光。(图/镜周刊提供,下同)
图、文/镜周刊
法界高层指出,照这样的情势发展,美国司法部应该会传唤联电相关人士,让联电陷入一案两地遭司法追杀的空前困境,7年前的和舰案,重创联电事业版图,事后全判无罪,如今又面临美光透过司法舖天盖地的商战追杀,美光甚至游说阻挡营业秘密罪的修法,无论结果如何都将对台湾高科技产业发展投下震撼弹。
10月26日,美光科技在台中后里区成立封测厂,打算扩大招募1000人,开出薪资比台积电高出2成的优渥条件,轰动科技界,连经济部次长龚明鑫、美国在台协会(AIT)处长郦英杰,及寻求连任的台中市长林佳龙等人都前来参加开幕仪式,嘉宾云集,显得相当风光。
美光来势汹汹,台面上除了有台、美官员联手加持外,对付商场上的敌人更是招招致命。美光继前年控告联电及跳槽等人涉窃取营业秘密,台中地检署在去年底起诉后,因为涉及商业秘密,法院一直限制双方阅卷至今,审理形同停摆,以为风暴可以获得暂时喘息。
据司法机关知情人士指出,10月19日深夜,福建晋华公司总经理陈正坤才刚降落桃园机场,正要踏进国门时,法务部官员受美国司法部之托,将美国联邦法院传票交给陈正坤,由于陈曾是联电资深副总,此举等同宣布美光对联电全面发动司法大战,恐已从国内的一般刑案诉讼升级到美国联邦经济间谍罪的刑事层级,台美两地追杀联电
该人士认为,如果美国司法部检察官立案调查,依照程序,将会通知联电美国律师,将相关涉案人等以违反美国经济间谍法第1831、1832条,即「明知其侵害行为将裨益外国政府、外国机构或外国代理人」而窃取美国公司的营业秘密罪展开刑事调查,如此以来,联电及DRAM研发团队形同身陷司法泥淖,势必影响该公司的DRAM自主研发计划。
令人震惊的是,美光针对的对象除了福建晋华公司,可能还包括联电,以及美光的离职员工跳槽到联电或福建晋华公司等主管,恐都将被列为刑事共同被告,如果联电成为联邦法院的刑事被告,将创下国内科技大厂首度被台湾地检署营业秘密罪起诉、美国司法部以涉嫌违反美国经济间谍法侦办的刑事案件,引起科技界哗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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