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華大火釀9死14傷…彰化縣府怠忽職守 監院糾正

监委叶宜津、王美玉今天表示,联华食品彰化厂在去年发生9死大火,彰化县政府未依法要求工厂办理建筑物公共安全检查申报、落实消防防护计划,也未审查消防安全设备图说,监察院纠正彰化县府。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监委叶宜津、王美玉今天表示,联华食品彰化厂在去年发生9死大火,彰化县政府未依法要求工厂办理建筑物公共安全检查申报、落实消防防护计划,也未审查消防安全设备图说,监察院纠正彰化县府。

查案监委表示,去年4月25日,联华食品公司彰化厂发生大火,造成9死14伤惨剧。彰化地检署检察官今年1月2日侦查终结并认定该厂消防编组形同虚设,将联华公司及彰化厂郑姓代理厂长、蔡姓经理及郑姓课长3人以违反职业安全卫生法、涉嫌过失致死、过失致重伤等罪嫌提起公诉。

查案监委指出,联华公司彰化厂在1992年间取得建筑物使用执照,截至案发日止都未曾办理建筑物公共安全检查申报,彰化县政府曾在2004年间函文要求该厂依建筑法规定办理申报,却未持续追踪并依法处理,显然彰化县府疏于执行辖内工厂建筑物公共安全的管理及检查,罔顾公共安全,确有违失。且调查发现,事后清查彰化县辖内16家高风险食品工厂公安申报情形,其中4家没有申报纪录,彰化县政府明显怠忽职责。

查案监委表示,联华公司彰化厂在灾前未落实对正式员工及自卫消防编组成员的防火教育训练,自卫消防编组更形同虚设。彰化县消防局未切实要求业者落实防火管理上必要的业务,轻忽消防防护计划对火灾预防的重要性,任由联华公司虚应故事,皆属违失事项。

查案监委也要求行政院督促内政部,就建筑物公共安全检查、工厂消防安全管理等提出因应作为,确实督导办理;劳动部及彰化县政府须持续追踪本案职灾劳工后续重返职场及失能情形,提供协助以确保其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