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结车疑未保持安全距离 酿5车追撞事故1人轻伤
国道3号北上44.8公里处今(6日)上午8时许传出5车追撞事故。(翻摄)
国道3号北上44.8公里处今(6日)上午8时许传出5车追撞事故。(翻摄)
国道3号北上44.8公里处今(6日)上午8时许传出5车追撞事故。(翻摄)
国道3号北上44.8公里处今(6日)上午8时许传出5车追撞事故。(翻摄)
国道3号北上44.8公里处今(6日)上午8时许传出5车追撞事故。(翻摄)
49岁伯姓男子今(6日)上午8时许,驾驶联结车运送装有塑胶粒的槽罐行经国道3号北上44.8公里处、土城路段,疑因未保持安全距离,追撞前方的公车、大货车及2辆自小客车,事故酿成1人轻伤送医,槽罐翻落地面、塑胶粒四散,一度造成车潮回堵至少2公里,警方已将事故排除,详细车祸原因待进一步厘清。
据悉,联结车运送装有塑胶粒的槽罐行经国道3号北上44.8公里处、土城路段,疑因未保持安全距离先撞上前方的公车及大货车,由于冲击力道相当大,公车再度往前推挤撞上另一辆自小客车,另外,联结车上的槽罐也因剧烈撞击翻落地面,砸中一旁的自小客车。
国道警察获报立即前往疏导,由于槽罐占据路面,现场共封闭北上4车道,仅剩下路肩可通行,车潮回堵至少2公里,公车上1名女乘客颈部不舒服,送往土城医院急救,所幸意识清楚并无大碍。警方指出,车祸于上午10时许排除,车潮已恢复顺畅,5名驾驶酒测值为零,详细车祸原因待进一步厘清。
国道警察也呼吁,用路人行车应随时与前车保持适当之安全距离及注意前方车辆动态;依《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规则》规定,车辆行驶高速公路或是快速道路的行车安全距离,小型车为车速除以2、大型车为车速减20公里,违者可依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3条第1项第2款规定,开罚3000至6000元罚锾并记违规点数1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