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美俄都不敢招惹的国家,国土面积比中国还大,兵力却不到6万人

在墨西哥有一句名言,叫做“离天堂太远,离美国太近”。

意思是说,任何一个与美国为邻的国家,几乎都是不幸的。要知道当年美国侵略墨西哥,几乎割让和占领了墨西哥一半的领土,让墨西哥人至今痛惜不已。

还有,美国为了吃上最便宜的香蕉,竟然不顾多国劝阻悍然入侵了中美洲国家“危地马拉”。

即便如此,美国在他的另一个邻国面前,却丝毫没有脾气。

1、在二战结束之前的100多年时间里,美国曾两次入侵这个邻国,不仅没有占到便宜,还被对方反击得很狼狈。

2、二战之后,该邻国依附美国,成为美国的小弟,为美国马首是瞻。以至于美国劝告他说,小弟还是支棱起来吧,别一天天就靠我。该国也是不以为意,继续我行我素。

这个国家就是,美国的邻国“加拿大”。

加拿大,位于北美洲北部,总面积998万平方公里,比我国的领土面积还大,但人口截至2022年仅有3892万人,只有我国人口的1/36.

其中,加拿大的军队人数更少,约为6万人,甚至还比不上一个小国家。但即便如此,在加拿大的历史上,他却曾两次碾压美国。

加拿大作为世界上面积第二大的国家,广袤的国土蕴含着数之不尽的矿产、石油、水资源等。

如此优越的资源,在美国还没成立或崛起前,早就被世界第一殖民强国英国占领并殖民。

第二次工业革命之后,英国凭借强大的现代科技,一跃成为世界顶级强国,与法国一道开始在全世界范围内实施侵略和殖民,那时起加拿大就成为英国人的殖民地。

加拿大是一个“乐于享受”的国家,成为英国殖民地后,他们不仅不感到羞耻,还骄傲自满、乐于现状,甚至还将自己视为“英国国王最忠实的臣民”。

后来,美国一方面为了抢占加拿大的资源,另一方面想把英国从北美地区赶出去,于是趁着英国不备,向加拿大发动了两次进攻。

一次是1775年美国独立战争时期,一次是1812年的对英宣战。

1、美国入侵魁北克

英国对加拿大的殖民,犹如一把悬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在正式发动战争之前,美国曾组织过会议拉拢加拿大一起反抗英国殖民,但对于美国的倡议,加拿大对于独立并不感冒,美国最后得出结论,“对这个地区的占领,必须由剑来决定”。

1775年6月,美军兵分两路,一路由里奇林率领,一路由蒙哥马利率领一路北进,直击加拿大的魁北克地区。

起初美军的进攻还算顺利,到了12月底,美军合力在进攻魁北克时却一时受阻。

美军在长久的攻城战中,负伤惨重,甚至统帅蒙哥马利还在一次攻城中不幸阵亡,其主将阿诺德也受伤了。

此后,美军包围魁北克长达5个月之久都没有攻克,直到1776年5月英国海路增援的军舰抵达魁北克后,美军只好仓皇撤离。

1776年6月18日,英军收复魁北克,10月11日,双方舰队的决战也以英军获胜告终,美军占领魁北克的企图彻底破产。

2、1812年美国对英宣战

1812年,英国正忙于应对拿破仑在欧洲挑起的战争,美国趁此机会,于6月18日悍然向英宣战,再次出兵攻打加拿大。

1813年4月27日,美军顺利攻克了加拿大首府约克城。当时在约克城生活的加拿大人,都是与美国一样的北美土生白人,要是美军予以安抚,应该能够很快将其收服。

谁知,与其他侵略者一样,美军入城后不是大肆掠夺财富,就是到处烧杀抢掠,一时间将约克城变成了人间地狱。也将原本比较柔弱的加拿大人,逼成了反抗者。

很快,英国搞定了拿破仑在欧洲的挑衅,转而向西驰援加拿大。

英军的参与,很快收复了美军占领的加拿大地区,甚至还一举南下对国军实施了反击,最终于1814年8月24日占领了美国首都华盛顿。

为了惩罚美军,英军一把火烧了美国总统府,后来英国为了掩盖烧毁总统府的真相,特意下令将已经烧毁的总统府全部刷成了白色,且这一习惯延续至今,其实这也是“白宫”的由来。

1815年1月,美军在新奥尔良战役中战胜英军,2个月后,两军签订和约,将边界划定为战前边界。

那时起,美国也意识到几乎没有能力将英国赶出北美,也逐渐放弃了武力吞并加拿大的野心。

第二次战争后,加拿大有点被打醒了。他们意识到英国距离美洲实在太远了,远水解不了近渴,要想防备美国,就必须建立一个属于自己的自治性联邦国家,自己主导财政和军事。

在经过很长一段时间计议后,加拿大将这一想法上报给英国,谁知英国人竟出人意料地赞同了。

1867年7月1日,加拿大正式建国。虽然那时起加拿大已是一个自治国家了,但其名义上仍承认英国的宗主权。

接着,美、加两国随着国力逐渐强盛,都曾计划过入侵对方的计划,只是在当时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下,两国之计划最终都胎死腹中,未能得以实施。

很快,进入到20世纪,英美两国为了各自的利益考虑,两国选择了结盟,成为同盟国。

二战后,不可一世的大英帝国开始式微,曾经不太强大的美国和苏联,一跃成为全世界两大强国。

二战后,美苏为了各自的世界霸权,开始一同促进全球殖民地独立,全面瓦解英法两个殖民帝国,那时起加拿大也获得独立,成为一个全新的主权国家。

不过那时起,在加拿大看来,除了与美国毗邻,再没有一个邻居了,只有和美国建立良好的关系才是生存之道。

在美国看来,将加拿大变成自己的亲密“小弟”,远比将其吞并所获得的权益更大。由此,便有了如今美、加和谐相处、边界不设防的局面。

成为美国小弟后的加拿大,摇身一变变成了“乐不思蜀”的刘禅。在强大的美国面前,他们开始不思进取,甚至将本国的防务都彻底交给了美国,自己则马放南山、享受生活。

以至于,到了后来美国都看得着急了,多次让加拿大提升军备,不要事事都靠自己。然而加拿大却一直置若罔闻,依然我行我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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