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乳一定要加在最上面!他越吃越火大...怒丢冰店炸弹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一名陈姓男子今年6月到桃园一家冰店买剉冰,却因老板炼乳加在剉冰中间而不是最上层而大怒,返家越想越生气,当晚带着土制炸弹到该店引爆泄愤,炸毁店内的天花板桌椅。桃园地院日前判处他有期徒刑15年,并科罚金8万元,可上诉。

33岁的陈男今年6月到桃园一家冰店外带一碗刨冰,但他发现店家是先将炼乳加在冰中间,而不是将炼乳直接淋在最上层,要求再重新再做一次,但老板以已经做好为由,请他「下次早点说」,不料引起陈男不满,他认为「老板在跟他争论时早就可以加好炼乳了」。

最后遭拒绝的陈男带着冰回家,越吃越生气,便带着一个土制炸弹回到冰店,趁着打烊店门还没完全关上前,将炸弹扔进去,当场将天花板、桌椅炸毁,所幸当时店家已经休息,才没有炸伤客人或是店员

▲店家也表示在店内都有公告,加酱料需事先告知。(图/东森新闻

事后警方在陈男住处搜出烟火硫粉电线等制造爆裂物工具。陈男坦承犯行,但辩称该爆裂物是他1周前为了带女儿去放烟火而制作的,并非是为了犯案,但说词不被采信。

桃园地院审理认为,陈男制造的爆裂物威力较低,但已触犯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第7条第3项,最轻本刑为无期徒刑,不过陈男犯行实属情轻法重」,不符罪刑相当性及比例原则,因此依刑法第59条规定减轻其刑,并考量他有精神病史,审结判处15年徒刑,并科罚金8万元,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