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我都觉得吵」法官到场亲耳听 分贝未超标仍判赔
以往判定噪音都是由环保局到场监测,但基隆一位法官却亲自到场感受,最终判被害人邹姓男子胜诉。由于住处和小吃店仅隔2公尺小巷,邹男2年来都要「陪」酒客讲心事,无法入睡,但分贝却未达噪音标准;法官因此「实地体验」。
《自由时报》报导,邹男指控,住处与小吃店仅隔2公尺小巷,酒客每晚干杯聊天吵得他长期失眠,精神恍惚;由于环保局监测数据落在47到52分贝,并未超过52分贝管制噪音标准值,法官徐世祯为了了解情形,7月某一天晚上10点到邹男住户体验。
徐世祯到场后叫邹男把电视、冷气关掉,坐在床上感受,仅10分钟就受不了聊天和酒瓶碰撞声,「这不行,根本没办法睡」,随后到小吃店附近绕了一下就离开。
徐世祯开庭表示,他曾到现场体验,「连我都觉得太吵,根本没办法睡」,一般人长期受到不规律声响的噪音轰炸,精神的确容易受影响;他希望双方和解,但小吃店张姓老板表示「没钱」。
基隆地院判决,张男须赔12万元。对此,张男回应,为了张先生睡眠,之后开店仅到9点,如果酒客还没尽兴,也会劝导小声点,但拿不出这么多钱赔偿,会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