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同婚部分解套!民团:开了一道「窄门」,变相要求绕道结婚
▲两岸同婚有大进展,民团对陆委会表示肯定及感谢,但也说「还有一段路要走」。(图/视觉中国CFP)
记者林育绫/综合报导
两岸同婚大进展!内政部今(19)日宣布,开放两岸同性伴侣于第三地结婚,经台湾驻外馆处或国境线上通过面谈,并验证相关证明文件后,可在台办理结婚登记。台湾民间团体发表共同声明,除了感谢陆委会掘出一条路,却表示这仍是一道「窄门」,等于变相要求所有中台同性伴侣必须「绕道于第三地结婚」,有高经济与阶级门槛,因此仍要持续努力直到真正平等。
台湾民间团体今日针对两岸同婚进展发出声明,提到台湾同婚通过已5年多,但同性伴侣始终无法享有与异性伴侣同等的婚姻权,像是台湾与中国,或是其中一方来自同婚未合法国家。陆委会今日宣布,未来将承认台湾与中国籍同性伴侣在第三地已登记的合法婚姻,民团对此进展表达肯定,但也说,这仍是一道「窄门」,期许政府能持续放宽同性伴侣的结婚权利,直到与异性伴侣平等的一天。
有关此次解套范围,仅限于台湾与中国籍同性伴侣已至第三国合法登记结婚的情况,未来台湾政府将认可该婚姻效力,并比照异性配偶来台结婚的模式,先申请中国方来台团聚签证,通过审查与面谈后,可至台湾户政事务所办理结婚登记。
民团表示,今日能有此进展,在于5年前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律师团,偕同中台同性伴侣,开启策略性诉讼,以及多个团体们多年来持续奔走的结果。为了争取中台同性伴侣结婚权,Ryan与Righ于2019年7月赴美结婚,并按照规定申请Righ的团聚签证,遭移民署拒绝后,历时近5年的司法救济程序,终于在今年8月第二次获得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实质胜诉判决,判决主文要求移民署应就Righ的来台团聚申请,进行面谈等实质审认程序,该判决在这个月初确定,移民署并未上诉。
伴侣盟说明,该案理论上只会针对裁判当事人有效,但陆委会与移民署最后决定,通盘修正过去对中台同性伴侣未臻平等的行政流程,不仅还给Righ与Ryan一条平等结婚的路,也为所有在第三地结婚的中台同性伴侣,开启了一条回家的路。
民团表示,在正值两岸关系高度紧张的时刻,陆委会与相关单位仍愿意坚守台湾宪政民主的精神,再一次往「大法官释字第748号解释」肯认的「同性别二人婚姻自由与平等权」迈进一步,民团对此抱持高度肯定。
不过依照现行规定,中台异性伴侣在中国结婚后,就可申请入台团聚;然而中国尚未开放同性别二人登记婚姻,因此该规定对同性伴侣来说,可说是制度性排除。
▲民团认为,现在的解套方式,等于是变相要求所有同性伴侣都必须「绕道于第三地结婚」,仍有经济和阶级门槛。(图/视觉中国CFP)
民团说明,陆委会虽愿意承认中台同性伴侣于第三地的婚姻,但此解套方式,等于是变相要求所有同性伴侣都必须「绕道于第三地结婚」,相较起异性伴侣,同性伴侣结婚之路仍存在更高的经济与阶级门槛,未来仍仰赖行政部门持续修正相关规定。
至于两个外国人、其中一方来自同婚未合法国家同婚,民团认为,应比照异性婚姻的相关规定,至少应保障在台生活的外国人能享有基本婚姻权与家庭团聚权,避免同性伴侣因身分不被承认,而被迫离境。
民团特别点名,感谢这次为中台同性伴侣掘出一条路的陆委会主委邱垂正,以及过去到现在持续为中台同婚奔走的国家人权委员纪惠容、历任行政首长、行政幕僚们,还有协助中台同婚的立法委员黄捷、沈伯洋、范云等,以及一路支持与声援的民间团体,「是大家的团结与携手同行,才能在这艰难的时刻走出一条路,虽然不完美,但我们知道我们不会放弃,直到真正平等的那一天到来。」
(共同声明团体: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台湾同志咨询热线协会、台湾同志家庭权益促进会、两岸同婚权益促进会、台湾性别友善观光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