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同婚开绿灯 内政部:已有5对符合结婚资格
▲内政部长刘世芳。(图/记者屠惠刚摄)
记者杜冠霖/台北报导
内政部昨(19日)宣布,为保障国人婚姻平权,决议开放两岸同婚,两岸同性伴侣于承认同性婚姻的第三地结婚生效者,经台湾驻外馆处或国境线上通过面谈,并验证相关证明文件后,可在台办理结婚登记。内政部长刘世芳今受访时表示,就她了解,已经有五对符合结婚资格,内政部会给予方便,用特殊方式处理。
内政部说明,基于两岸事务特殊性,政府对中国大陆人士入境的规范与管理,30余年来持续一贯,任何调整措施皆须兼顾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并受到社会多数支持,相关机关将强化现行中国大陆人士来台人流管理机制及安全管理。
因此内政部指出,两岸伴侣在第三地同婚有关文件验证、面谈机制及结婚程序等事宜,将比照异性婚作法。至两岸人民非在第三地办理结婚者,不论异性或同性婚姻,仍应依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及现行实务相关规定办理。
对此,刘世芳今受访时表示,内政部根据宪法法庭做函示,但仍必须照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因为中国没有承认同性婚姻,所以在中国结婚之后到台湾登记是有困难,因此可到承认同性婚姻的第三地结婚后,再回台登记。
刘世芳强调,现在有妥善措施,就她了解,已经有5对符合结婚登记资格,会用比较特殊方式处理,例如在国境、境外面谈时给予方便,不会因为要很有钱,需要到有钱第三地国家结婚后才能回台做登记。
媒体追问,警员涉赌扩大,刘世芳认为,警政署对于警纪要加强,绝不护短,若触犯法律就是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