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热评㉕丨建议加大网暴惩治力度,依法问责更要及时干预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致公党中央拟提交《关于治理网络暴力,打造清朗网络环境的提案》,建议加大惩治力度,完善相关法律中的反网络暴力条款,并就预防和惩处网络暴力等作出具体化、明确化、体系化的规定。
近年来,在不少网络热点事件中都能看到网络暴力的影子。扣帽子、抡棒子、带节奏……网络暴力以谩骂攻击为主,轻则逾越道德底线,重则践踏法律红线,不仅严重污染了网络空气,甚至还会成为新闻事件当事人“无法承受之重”。
作为网络时代的一大“公害”,网络暴力为什么难以根治?致公党中央在提案中列举了“五难”:查证难、预判难、投诉难、维权难、惩治难。网络虽然是虚拟的,但网络暴力给人造成的伤害却是真实的。然而,“五难”的普遍存在使不少遭受网暴的受害者“知难而退”,甚至让施加网暴者更有恃无恐。
众所周知,网络暴力的门槛很低,杀伤性和破坏性很大。而且网络暴力的破坏性往往会随着时间流逝无限放大——相关环节发现和介入得越晚,越容易造成严重后果。
为此,致公党中央建议,统筹健全刑法、行政法、民法及其相应的诉讼法中“反网络暴力”法律条款,并提供了两种方案:一方面,在侮辱、诽谤罪中增加“情节特别严重”的量刑档次,提高法律威慑力;另一方面,将网络侮辱、诽谤犯罪作为公诉犯罪,借助公权力帮助受害人及时维权。
从打击网络暴力的角度看,依法严惩的重要性无需赘言。不过,从网络暴力的变化过程来看,既要加强事后追责,更应加强事中干预与事前预防。由此,不得不提到网络平台的责任。关于网络暴力的“五难”中,四项可能都与网络平台有一定关系:“预判难”考验了网络平台的安全意识与能力,“查证难”“投诉难”“维权难”暴露的则是网络平台的沟通响应机制仍存梗阻。
实际上,在网络暴力愈演愈烈的过程中,网络平台掌握着数据和信息。但由于缺乏处置网络暴力的法律权限,网络平台一般扮演收集和传递信息的角色。如此不仅增加了公众维权的难度和成本,而且难免会贻误干预网络暴力的最佳时机。
2023年7月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征求意见稿)》,首次对网络暴力信息作出明确定义,同时对平台提出了相应要求。其中,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发现侮辱谩骂、造谣诽谤、侵犯隐私等网络暴力信息的,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限制传播等处置措施。
整治网络暴力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同时也是一个社会问题。在完善法律规定、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网络平台也应该积极承担起预防和打击网络暴力的主体责任。一方面,加强内容审核管理,筑牢“防火墙”;另一方面,加强不同网络平台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合作机制,形成打击网络暴力的合力。
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不仅是维护网络安全、保障公共利益的需要,也是互联网行业健康发展的关键。强化法治力量、明确平台责任,才能剔除网络表达中的暴力因子,守住网络文明的底线。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赵志疆
编辑 赵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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