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入黑名单后 高铁"霸座男"多久才能再坐火车?
9月3日,据中新网报道称,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公布8月份新增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公示,新增因严重失信行为而限制乘坐火车严重失信人247人。中新网记者注意到,孙赫出现在“黑名单”中,被限制乘坐所有火车席别。
此前,一段“女乘客在G334次列车上遇‘霸座’”的视频在网上热传。视频内容显示,在从济南开往北京的高铁G334次列车上,一名男乘客以“站不起来”为由霸占另一名女乘客的靠窗座位,并且不理睬列车工作人员劝阻。该事件经网络曝光后,引发舆论关注,涉事男子后被媒体确认身份为韩国圆光大学在读博士孙赫。
对于高铁“霸座男”被列入“黑名单”,不少网友“拍手称快”,认为他自食其果。不过,也有网友关心这个“限制乘坐所有火车席别”的黑名单究竟如何发挥作用?
澎湃新闻在“信用中国”网找到了上述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于9月3日发布的《8月份新增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公示及公告情况说明》(以下简称“《公示及公告情况说明》”)。
在“受托公示黑名单信息”一章,《公示及公告情况说明》称,“根据《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发改财金〔2018〕384号)和《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发改财金〔2018〕385号),本月新增因符合以上两个文件明确的严重失信行为而限制乘坐火车严重失信人247人,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严重失信人796人。”
其中,“铁路总公司提供242人,主要涉及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无票乘车、越站(席)乘车且拒不补票,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等。将限制乘坐所有火车席别。”
高铁“霸座男”孙赫的名字出现在此次公布的《新增限制乘坐火车和民用航空器公示名单》中。
其中,作为高铁“霸座男”惩戒依据的《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由国家发改委、中央文明办、最高法、财政部、人社部、税务总局、证监会、铁路总公司等8个部门今年3月联合印发,从今年5月1日起已正式开始实施。
该《意见》要求防范部分旅客违法失信行为对铁路运行安全的不利影响,进一步加大对其他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
其中,严重影响铁路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有关的行为责任人被公安机关处罚或铁路站车单位认定的7种行为,相关行为责任人将被限制乘坐火车。
具体而言,这7种行为包括:
1.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
2.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的;
4.冒用优惠(待)身份证件、使用伪造或无效优惠(待)身份证件购票乘车的;
5.持伪造、过期等无效车票或冒用挂失补车票乘车的;
6.无票乘车、越站(席)乘车且拒不补票的;
根据此前公开报道,高铁“霸座男”的行为应属于第1条“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
针对行为责任人发生上述第1-3、7条的行为,根据《意见》规定,各铁路运输企业将限制其购买车票,有效期为180天。而自公布期满无有效异议之日起计算,180天期满自动移除,铁路运输企业对其恢复发售车票。
也就是说,自9月3日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发布公示名单起,公示期的7个工作日内若无有效异议,公示期满(即9月12日)后,高铁“霸座男”孙赫将在180天内被限制购买火车票。
此前,铁路公安部门已对该高铁“霸座男”做出了处罚。
8月24日,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官方微博发布消息,针对近期社会关注的乘客“霸座”事件,铁路公安部门已对事件调查、取证完结。济南铁路公安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一款三项之规定,给予孙某治安罚款200元的处罚。
铁路客运部门依据《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限制铁路旅客运输领域严重失信人购买车票的管理办法》的规定,在铁路征信体系中记录该旅客信息,并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购票乘坐火车。
此外,上述《意见》规定了具体的铁路旅客相关失信信息采集流程:
在铁路站车发生符合限制范围的行为,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或立为刑事案件的,由相关铁路公安局通报相关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并纳入惩戒名单。未被公安机关处理的符合限制范围的行为,由铁路站车工作人员收集有关音视频证据或2名旅客以上的证人证言或行为责任人本人书面证明,报铁路运输企业审核、认定后,纳入惩戒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