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管处依法拆奋起湖千坪幺妹山庄造林 山庄主人喊冤
嘉义林管处15日依法拆除幺妹山庄违法建物并执行国有土地收回。(读者提供/张亦惠嘉县传真
嘉义林管处15日依据台湾嘉义地方法院执行命令,配合地方法院执行处进行拆除违法占用奋起湖幺妹山庄2栋建物,面积约1018.3坪,预计栽种505株原生树种复育造林;山庄负责人郭松连却喊冤,表示日治时期祖先就居住在此,拆屋还地后只能暂住朋友家。
郭松连说,爸爸从日治时期就到奋起湖定居,国民政府来台之后将山区林地画为国有,家族必须向政府租借才能使用土地,房子原先是父亲盖的,后来在不破坏房子原有建设下,改建成木造民宿,也都有合法使用执照,两年前收到拆屋还地通知,原本不想理会,现在却要强制拆除。
议员何子凡表示,政府无视改朝换代土地登记制度缺漏,忽略人民基本生存权保障,且都敢修工辅法图利违法厂商,让农地工厂就地合法,却不给原垦农民立足之地,何也指出,拆屋还地并非个案,而是全台通例,政府应立特别法,保障这些原垦农,落实转型正义。
嘉义林管处指出,占用人原与林务局签订国有林暂准使用租赁契约及国有森林用地出租造林契约,但因违规扩建房舍、工寮等工作物,违反契约及相关法令规定,林管处2016年10月28日终止契约依法诉请拆屋还地,并于2017年8月10日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判决确定。
林管处表示,已多次沟通协调并请其依限自动拆除交还林地无效,确认占用人无意返还土地之后,15日配合地方法院依法执行拆除违法建物及国有土地收回,预计下月13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