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佳龙借板二运动场办选前之夜 板桥公所吁:勿误导及扭曲

林佳龙竞总欲借用板桥第一运动场旁区运路办理选前之夜。(王扬杰摄)

新北市议会民进党团总召陈启能今(9)日质疑新北市政府,用小动作让林佳龙竞选总部借不到板桥第一运动场举办选前之夜,又透过各项理由回绝附近路权的使用,系利用行政资源打压异己。板桥区公所回应,林佳龙竞办拟于11月25日借用板桥第一运动场旁区运路,考量两活动区块无缓冲空间,以活动安全为最大优先,故无法同意申请,呼吁外界勿误导与转移焦点。

板桥区公所说明:

一、林佳龙竞选总部拟借用路段为新站路至海山路段,倘该处全线路段进行封闭借用将影响整体交通动线,且当天板桥体育场(第一运动场)业经体育处核准相关单位申请大型集会活动,两活动区块距离之近,几无缓冲空间,考量大量人潮进出入动线及交通安全,避免疏散动线重叠及冲突,故本所于11月3日发文无法同意林佳龙竞选总部于区运路借用之申请。

二、另林佳龙竞选总部同步借用板桥第二运动场及公馆街(中正路至民权路)作为选前之夜使用,权责机关体育处已有同意借用第二运动场,另板桥公馆街借用道路部分已于11月4日办理会勘,现场与周边相关单位积极协调借用事宜,也已经请林佳龙竞选总部进行部分申请内容修改,俟依会勘结论修改完成,将依规定核定路权申请案。

三、11月25日当晚林佳龙竞选总部同时申请借用板桥第一运动场、区运路,以及板桥第二运动场及公馆街,已有原则同意板二运动场及公馆街借用,并未不同意林佳龙竞选总部申请案件,借用过程亦积极协助,并无阻挡林佳龙竞选总部申请事宜,选前之夜大型集会活动应以安全为最大考量,请勿误导及转移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