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荣锦遭求偿57亿 北院传唤东洋前员工

晟德大药厂董事长林荣锦被控掏空前东家「台湾东洋药品工业」公司,东洋公司对林荣锦等人提告民事求偿57亿元,台北地方法院昨传唤东洋前员工作证。(本报资料照片)

晟德大药厂董事长林荣锦,涉嫌掏空前东家「台湾东洋药品工业」公司,遭北检依违反《证券交易法》起诉,去年底最高法院撤销二审无罪判决发回更审。另东洋公司也对林荣锦等人提告民事求偿57亿元,台北地方法院25日传唤东洋前员工作证,厘清林荣锦当年将东洋多项关键药品授权给Inopha AG的行为,是否造成东洋重大损害。

林荣锦2014年卸任东洋董事长职务后,东洋进行内部清查,发现林荣锦2008年、2009年身兼晟德、东洋2家公司董事长期间,未经东洋董事会同意,擅自将东洋CaelyxII、LIPO-AB、Risperidone、Leuprorelin等多项关键药品,非法授权给境外空壳公司Inopha AG,致东洋损失数十亿元。

北检依违反证交法特别背信罪、非常规交易罪起诉林荣锦,一审重判10年徒刑,二审逆转改判无罪。案经上诉,最高法院认为,二审未厘清Inopha AG是否具备履约能力、授权契约是否须经东洋董事会决议、东洋是否因此受有损害三大疑点,且应透过鉴定程序调查林荣锦因签署相关授权文件,造成东洋公司的实际损害情况,因此撤销无罪判决,发回高院更审中。

另东洋公司对林荣锦等人提出民事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诉讼,财团法人「证券投资人及期货交易人保护中心」亦因林荣锦疑似违反忠实义务,且东洋案严重伤害证券市场秩序,影响投资人权益,也参与本件诉讼。

台北地院昨传唤当年参与授权合约的东洋前廖姓员工,查明林荣锦2008年签署专属授权合约及行为,是否已让东洋遭受重大损害。

廖男证称,东洋握有的高技术障碍产品开发与生产能力,在当年是国际少有,认为合约载明的多项关键药品,确实为东洋重要资产。由于双方律师激烈攻防,庭讯3小时后,审判长当庭谕知9月22日再开庭传唤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