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森北酒店争执…半年后他「推倒小姐开枪爆腿」 法官:只打下半身无杀人企图

记者叶国吏综合报导

台北市段姓男子酒后与卢姓男子吵架,竟然直接朝对方腿部开2枪,造成卢男腿部粉碎姓骨折,事后段男杀人未遂起诉。不过法官认为段男是朝对方下半身开枪,没有杀人意愿,改以伤害罪起诉,合并枪砲罪后,判刑2年4月。

▲男子在林森北路酒店喝酒起争执,竟朝对方腿部开枪。示意图当事人。(图/记者邱中岳摄)

根据《自由时报》报导,2016年底,段男在林森北路酒店喝酒,跟卢姓男子起冲突心生不满的段男,半年后得知卢男又在林森北喝酒,直接拿枪寻仇。段男看到卢男走出酒店后,直接冲上去先把酒店小姐推走,并朝卢男腿部开2枪,造成卢男腿部粉碎姓骨折。

卢男犯案后先逃跑,随后向警方自首。检察官认为段男朝车内开枪,有不确定故意杀人之意,依杀人未遂、枪砲等罪起诉。不过案件打到高院,法官认为段男如果有杀人企图,应该会直接朝卢男要害射击,而不是朝下半身开枪,可见没有杀人犯意。

卢男对此说是因为自己把脚缩起来,才会打到腿,不然可能会丧命。但合议庭仍认为,如果段男真的想要取他性命,应该会直接把枪朝他要害射击,但是段男没有,加上枪内有6发子弹,段男只有开2枪,所以改以伤害罪起诉,判他2年4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