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益世财产申报异常增加 监院开罚120万

▲林益世。(资料照/记者吴铭峰摄)

监察院廉政专刊今(9)日公布财产申报罚锾处分案件确定名单,前立委林益世于民国100年、99年财产异常增加,遭监察院开罚120万元。

监察院指出,林益世于100年11月17日查复之财产较99年12月30日查复之财产,增加逾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100年全年所得总额 1 倍以上,涉有异常增加情事经核受处分人所述增加财产之理由,不足采信,应认定为无法提出合理说明,开罚120万元。

另外,北市民政局长蓝世聪,也因财产异常增加,遭认定无正当理由开罚15万元。案由指出,蓝世聪再106年11月1日查复之财产较105年11月1日查复之财产,增加逾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106年全年所得总额 1 倍以上,涉有异常增加情事。经核受处分人所述理由,未对增加财产之来源为说明,应认定为无正当理由未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