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妙涉贪80万交保 裁定书下班前送地检 检5日内提抗告

林姿妙涉贪80万交保,裁定书下班前送地检,检方5日内须提抗告。(李忠一摄)

宜兰县长林姿妙等人遭控涉土地弊案,宜兰检廉第二度搜索约谈后,23日以林姿妙及其长女林羿伶、县府农业处长康立和涉犯《贪污治罪条例》重罪等由,向宜兰地院声请羁押禁见,地院裁定林姿妙80万元交保,林羿伶、康立和请回,检方对此「不满意、不接受」,将视裁定理由决定是否抗告,法院裁定书最晚于今日(25日)下班前送达宜兰地检署,宜兰地检署将在明天起5日内,向地院提出抗告。

若检方提出抗告,宜兰地院会将相关卷证,送交台湾高等法院审理,若高院认为抗告有理,将撤销原裁定,发回宜兰地院更裁,地院将会重新传唤3名被告召开羁押庭,若高院驳回抗告,则将维持原裁定

本案主要检廉追查重点指向罗东工保区「机关用地6」旁、占地约600坪的1558地号农地,前宜兰县商业会理事长陈正勋之妻钟宜洁持分约200坪,她将其中65坪农地卖给前国大林束梅的儿子林秀桤。由于该地并未农地农用,却得以免征上百万元的土地增值税,遭检廉锁定涉有不法。

继1月13日检廉发动第一波搜索约谈行动,并声押前建设代理处长吴朝琴、农业处农务科长吴东原获准后,2月22日检廉发动第二波搜索约谈行动,前晚10时许廉政官将县府财税局长卢天龙等10多人陆续移送宜兰地检署复讯,林姿妙则在昨日凌晨1时许才被送往宜检复讯。

检方认为,林姿妙次子林佑泽上月侦讯结束后,就与前立委杨吉雄、杨的胞弟杨耀火共同藏匿证据,涉犯湮灭证据罪,谕知林佑泽200万,杨吉雄、杨耀火各150万元交保;县府财税局长卢天龙、建设处都市计划科长龙非池也依《贪污治罪条例》图利罪嫌各谕知15万元交保;交通处长黄志良等人虽列被告,但讯后均请回。

至于林姿妙、林羿伶、康立和等3人遭检方声请羁押禁见,林姿妙也遭控另涉财产来源不明罪嫌,但检方不透露不明金流金额。宜兰地院羁押庭在3多小时庭讯后,裁定林姿妙80万元交保,林羿伶、康立和均请回。

宜兰地院庭长兼发言人黄永胜表示,林姿妙等3人「犯罪嫌疑重大,惟无羁押之必要」,且不是重罪就一定要羁押,尊重承审法官所作的决定,法官的决定不会考虑被告是不是县长。检察官声请羁押的罪名是图利罪跟财产来源不明罪,但犯罪事实检察官还在侦查中。先前裁准吴朝琴、吴东原是当时有共犯在外,如不羁押恐有串证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