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妙涉貪案下周言詞辯論終結 一審宣判可能在這個時間

宜兰县长林姿妙涉贪案即将进入最后阶段,昨(16)日开始言词辩论,预计23或24日辩论终结,审判长将当庭谕知一审宣判时间,按过往惯例,时间可能落在11月底到12月初。目前多数被告已完成事实及法律意见陈述,剩下论罪科刑与最后陈述。

全案共15名被告,包含林姿妙、林的女儿林羿伶、县府和罗东镇公所公务员等,目前仅余林姿妙、林羿伶与林姿妙前助理张桂绫的辩护律师,尚未陈述事实及法律意见;下周庭期排在23日下午、24日上午,法界人士指出,加上论罪科刑与最后陈述,言词辩论应不会再延到24日之后。

检方今天论告,指出地主陈正勲持有罗东镇1558地号部分,2019年7月收到县府财政税务局函文,需补缴112万元土地增值税,陈和另一名地主刘石纯到县长办公室找林姿妙,谈妥县府帮忙免课土增税,陈、刘让林姿妙继续无偿使用她2018年选举使用的98地号,作为韩国瑜、吕国华2020的竞选总部。

检方称,时任建设处代理处长吴朝琴、财税局长卢天龙、时任农业处长康立和等人,2019年8月到9月开过2次共谋会议,讨论如何为1558地号解套,最后不仅违法认定该地在有柏油、沥青且被列管的情况下符合农地农用,还在2019年10月通过修法宜兰县临时性建筑物管理办法,让98地号上的竞选总部可以延长使用到2020大选。

检方强调,公务员应依法行政,所谓「行政裁量权」并不能无限上纲,图利与便民仅一线之隔,若只为服务特定人士,就是图利而非便民。涉案局处长不仅对此个案知之甚详,还亲自致电陈正勲,教他如何制作公文书,主观犯意明确;如此多局处涉案,作为县长的林姿妙又岂会不知?

陈正勲辩护律师表示,陈向县府陈情并不是为了免课土增税,而是因为罗东公所曾核发1558地号的农地农用证明,他却还是收到补缴土增税的函文,不明所以才去询问;陈从来没有和刘石纯一起找过林姿妙,侦讯时是受到廉政官不正诱导,才说出不实的供述。

卢天龙辩护律师提出2019年8、9月间多名县府人员的行事历,表示所谓「2次共谋会议」根本不存在,3局处首长仅8月13日开过会,内容也是单纯地确认现况;康立和辩护律师则指出,当时1558地号已改正完毕,符合农地农用,有现勘照片为证,检方根据Google街景指称地面上有柏油,并不严谨。

吴朝琴辩护律师指出,县府2019年修改临时建物管理办法,并不是为了98地号竞总延长,早在2016年6月,宜兰县不动产开发商同业公会就建议修法,县府研议,2017年提到县务会议,2019年完成修法,也不只98地号适用,如慈心华德福高中就有受益。

宜兰地方法院审理县长林姿妙涉贪案,昨起言词辩论,检辩双方展开激烈攻防。本报资料照

宜兰县长林姿妙涉贪案进入言词辩论阶段,预计下周三、四其中一天辩论终结,审判长将当庭谕知一审宣判日期。本报资料照